近年来,旬阳县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打造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廉洁的招投标监管交易平台,突出“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等工程交易创新机制。构建企业不“托关系”、领导不“打招呼”、工作人员无法“做手脚”的制度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人情标”、“关系标”等不良现象。
完善招标方式——堵住“关系标”
对招投标代理机构选定进行改革,加强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定完善了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组建了招标代理机构库,建立招标代理诚信平台对代理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从代理公司的资质、实力、人力、诚实守信等方面来综合选择代理公司,进一步遏制招投代理公司与业主、投标单位之间的互相串通行为,真正堵住了“关系标”。
及时修订完善了《旬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通过优化招标程序,重大项目需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严控投资预算编制,实施标前最高限价评审,合理确定最高限价规模,项目具有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和最高限价即可进行招标,其他手续审批同步跟进,进一步提高了招投标工作效率,也堵住了“人情标”。同时,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民生项目上,坚持“主动担当、简化程序、方便基层、服务大局”的原则,采取容缺受理机制,加快办理项目招投标手续。
强化过程监管——杜绝“权利标”
全面规范评标专家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办法、抽取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在评标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发现问题不含糊,做到实事求是。加强招投标过程监管,依法对招标公告发布、资审和招标文件备案发售、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评标专家的抽取、开标等程序进行监督,落实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后,依法严肃查处。建立评标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聘请相关单位的具有丰富评审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对专家的评审、评标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追查相关人责任。
招投标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有据可查。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并全程录像,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各方交易主体的行为,使招投标流程更加规范有序,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了招投标工作的阳光运行。
加强思想教育——筑牢“防火墙”
旬阳县把招标改革作为反腐败的重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下发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定,修订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完善了廉政工作制度,坚决筑牢廉政“防火墙”。严格要求从事招投标的人员加强政治学习,严守廉洁红线,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二十个绝对不准”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政治定力,讲正气、讲廉洁,做到廉洁自律,坚持“零容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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