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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四项机制强化网格化监管 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作者:卢英 吴承朋 时间:2018-09-13 08:24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镇坪县按照“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构建县、镇、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实行县、镇、村(社区)分级管理,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健全四项管理机制使网格内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一是建立巡查、报告、查处等网格化管理机制,细化奖惩措施,强化网格责任,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收集、协调解决辖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级网格履职和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健全完善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环境执法震慑力。四是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布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重点对网格划分、网格职责、网格推进及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违法问题查处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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