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制度性规定合法有效,符合当前改革发展要求,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安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白河县在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是: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规定;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17年清理规范性文件88件的基础上进行,清理结束后及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报请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