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2018年发布的《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扩大农村土地和林权收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助推平利县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县政协专题调研后形成如下报告。
一、平利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等文件,完成全县137个村集体清产核资任务,清理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291.9万亩,非经营性资产估值129091.4万元,经营性资产估值1233.5万元,赋码登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137个,界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8093户、181207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框架搭建已全面完成。
(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制定了《平利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资产股份量化指导意见》和《平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配股监管办法(试行)》,对79个贫困村落实财政配股资金6946万元,选配承接市场经营主体178家,对12586户贫困户,按照每户5000元标准量化折股。对82个村级互助资金协会每村注入财政资金50万元,共计4100万元。2020年又对51个非贫困村共落实财政配股资金2688万元。目前,财政累计投入村集体资金13734万元,村均100余万元。
(三)集体经济增收途径逐渐拓展。一是财政注入资金经营收入。财政配股资金每年固定分红7%左右,其中6%分给贫困户,1%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借出资金占用费每年6%左右,收益归村集体。二是领办经济实体。由村集体直接出资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经济实体。如西河镇三合村整合帮扶部门交大一附院和县政协扶持资金与社会资本联合发起成立三合食用菌合作社,村集体占股51%。三是参股市场主体。村集体以资源、资产、资金参股市场主体,增加集体收入。如正阳镇让河村引导农户将土地、闲置房产、山林入股合作社,合作社以这些资源入股招商企业发展生态旅游项目,每年分红90%给农户,合作社提留10%。四是资源资产出租。对闲置的村办公用房、校舍等场所进行更新改造出租,利用集体资金购买商业门面房出租。如老县镇老县村将闲置的校舍等集体房产统一变卖以后,以所得资金在集镇购买门面房,实现稳定的租金收入。五是土地征占补偿。近年来部分村由于建设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获得一定比例的征地补偿收益。如长安镇兴隆村集体每年可获得金龙水泥公司矿山开采补偿款30万元。六是生态补偿收入。如长安镇金沙河村集体林地每年可获得上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收入27万元。
(四)组织保障力度不断加强。一是发挥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二是制定三年扶持计划。明确提出从2020年起,每年选定一批行政村,作为省、市、县三级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对象,通过财政支持,用3年的时间把全县137个行政村全部扶持一遍。三是充分发挥部门帮扶指导作用。省、市、县包村帮扶部门在人、财、物上帮助,在发展路径上指导,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统一和提高。各级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不统一,没有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大多处于被动应付上级检查考核,停留在注册登记上。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也只是一般性的安排部署,从上到下还没有形成系统、规范、含金量高的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村级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畏难思想,群众主动参与不够,全社会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还没有形成。
(二)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一是底子薄。村集体绝大多数资产都已承包到户,只有少数村保留有少量的集体林地、土地等资源,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属于无资源、无积累、无来源的空壳村。二是收入少。当前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靠财政资金配股分红,每年7%的固定分红,村集体分红1%,收入十分有限。参股的经济实体多数还处于不断投入建设阶段。土地征收补偿、资源占用补偿、上级专项补助各村差异较大,不具有普遍性。三是路子窄。基层普遍反映很难选择到持续稳定增收的投资项目,有的村由于找不到投资渠道,害怕承担风险,主观上并不愿意接受财政配套资金。经营主体多数发育不良,盈利水平低,潜在风险大,部分市场经营主体不愿承接财政配股资金。多数搬迁群众希望流转土地、林地等资源,但是找不到承接主体。
(三)政策支持有待加强和创新。一是政策碎片化。政策的统筹整合不到位,尚未形成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体系。二是政策悬空化。上级出台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关政策尚未落实、落细、落地。三是政策陈旧化。现有政策未能突破原有条条框框,创新不足,政策供给落后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四)组织领导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村级组织复合型人才严重短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多为村干部兼任,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本领欠缺问题,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办法缺乏。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低,对人才缺乏吸引力,导致找不到人才,招不到人才。二是系统规划不足。县、镇尚未出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规划,系统谋划不足。三是工作机构不健全。县、镇都未设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专门工作机构,强力推动工作的局面尚未形成。四是业务指导不到位。目前主要依靠各村自行探索,基层普遍反映希望县镇层面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让基层少走弯路。
(五)村集体经济内部治理尚需完善。一是章程制度难落实。经营管理松散,章程和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管理决策不民主,存在重大事项少数人说了算。二是财务管理不透明。财务收支缺少预算不公开,群众无法行使监督权力。三是收益分配不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存在潜在利益矛盾纠纷,集体经济承担村级开支未进行规范,集体成员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四是激励机制未建立。集体经济效益没有与村干部工资报酬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缺乏动力和压力。五是风险防控不到位。对投资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缺少把控,存在投资风险。六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待深化。股份制改造尚未实质性展开,集体所有权权益没有保障。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格局。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把讲政治、懂经营、会管理、作风硬、有公心的农村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选拔进入村级班子,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保障。二是建强工作机构。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督导,镇级设立集体经济发展办,强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与服务。三是制定发展规划。出台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各村因地制宜谋划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现村级主导产业与村集体经济同步发展壮大。四是分类指导。依据集体经济基础条件、现有集体经济规模、经营管理水平划分类别,进行针对性、差异化扶持。建立强村带弱村、村村联合发展机制,实现抱团发展。五是建立奖惩机制。制定出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薪酬管理考核办法,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与评模选优挂钩。六是加强培训宣传。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列入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村组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本领。
(二)创新路径方式,多措并举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一是管好用好财政配套资金。对全县财政注入的村集体配股资金和村级互助资金共计13734万元强化监管,确保安全有效。二是盘活资源资产。支持和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产和资源,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返租倒包、土地托管、相互参股等形式,与市场经营主体联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唤醒沉睡的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大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土地和允许保留旧房的整合利用,经营处置收益归村集体。引导城镇工商社会资本下乡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实现优势资源互补,共同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茶饮产业、畜牧产业、富硒粮油、中药材等“五个十万”农业主导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出资成立集体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中同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是鼓励发展物业经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单独或者联合等方式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城镇商业区、大型搬迁安置社区等产业、人员集聚度较高区域兴建或购置商铺店面、农贸市场、仓库、标准厂房等“飞地物业”。五是鼓励发展服务经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程施工队、农业服务队、运输公司、劳务公司等服务类型经济实体,发展农村淘宝、扶贫超市、电商直播等服务经济新业态。
(三)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一是力促《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落实。二是创新项目扶持方式。借助农业产业化经营、综合开发、绿化造林、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围绕产业经济、物业经济、旅游经济、服务经济等谋划争取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将各级组织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资产,如脱贫攻坚期间组织实施的供水、道路、交钥匙房屋等公益性项目,产权划转到村集体,由村集体持有和管护。三是强化财税金融支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强银政合作,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村级集体经济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制定出台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办法,赋予集体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等资产抵押担保功能。四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修订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凡是村级集体经济领办、参股、入资的市场经营主体作为优先奖补对象。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使用权。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机制。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在税收优惠、项目争取、政策支持上一视同仁。
(四)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制度。一是坚持依章治理。制定全县统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范本,用章程规范行为。二是完善“三会”制度。建立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现代运营管理机制。三是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财镇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及财务信息公开等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四是规范收入分配。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建立按成员拥有股份进行收益分配的长效机制。合理划定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成员分红、奖励性薪酬等支出项目的分配比例。五是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资源资产清查、登记、管护、使用、处置等制度。鼓励将村集体的各类补助资金转化为土地使用权、设备、商铺、房产等固定资产实施参股,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强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挪用、私分、损坏集体资产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作者单位:平利县政协;邓文成系县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