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安康发展>第201706期/它山之石/内容详情

赴外省考察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的报告

作者:薛同新 刘 伟发布时间:2018-01-03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我市试点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运行。10月,市审改办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研室、汉阴县、旬阳县、紫阳县、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分两批次先后赴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南京市江宁区、淮安市盱眙县、海门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广州开发区,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会等形式,重点了解行政审批局筹备组建、运行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经验做法。

  一、基本情况

  开展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核心内容是成立行政审批机构,将政府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实行审管分离,优化审批流程,这是我国行政审批权力的一次重大改革。本次考察地点选择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经验做法国家首推。二是体制机制运行顺畅。三是目标定位大致相同。

  成都市武侯区。2008年12月,武侯区将原20个区级职能部门承担的76个大项190个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区行政审批局统一、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局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采用行政、事业混编模式组成60多人的审批队伍,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区行政审批局成立后,着力构建行政审批新机制,加强与原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变过去“串联审批”为多窗口“并联审批”,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

  成都市新津县。新津县行政审批局将县级22个部门承担的173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划转到审批局,相关人员一同划转,实行一枚审批专用章管审批。同时,该县将社会投资项目涉及的3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分为“注册、立项、设计、报建”四个阶段,使社会投资项目从登记注册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从原来161个工作日缩短至40个工作日。当地还整合13个热线平台,建成县民生诉求会办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建立限时办结、回访、超期办理警告、督察督办等机制,促使群众和企业诉求及时解决。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区探索创新的预审代办经验获中央编办肯定,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建设、权证办理等三类112项审批权集中,通过相对集中、审管分离,实现“3550”目标: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其探索的基本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模式,对在未供地前的基本建设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按现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准备报批材料,各审批部门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批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土地出让(划拨)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各审批职能部门对模拟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一种模式。

  江苏盱眙县。盱眙县审批局成立后,由原来全县75个审批科室精简为4个业务审批科室,审批人员由235人减少到41人,申请材料由326件减少到132件。形成“一局四中心”的组织架构,共同履行和支撑行政审批职责。县行政审批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审批科、建设审批科、社会审批科、综合审批科、业务协调科、监督管理科8个内设科室。四中心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共信息中心、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以综合支撑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

  江苏省海门市。海门市的经验为“四个一”行政审批模式,即一套机构架式、一张表、一张网、一套机制。一套机构架式,就是按照项目审批和为民服务设置内部科室架构,审批局按照项目流程设置一二三科和市场准入科,原来10个部门的44名工作人员统一调配到4个科室,按照各个科室职能开展审批业务。一张表是项目材料明细表,根据项目类别,设置了产业项目、公建项目、房地产项目3张表,每张表都明确所有材料目录清单,市场准入设置了指南。一张网即设立三个网上平台,即网上办理大厅、科室内部流转平台和手机远程办公。一套机制是指建立了并联审批机制、容缺预审机制、中介管理机制、联合审图机制、项目区镇代办机制。

  天津滨海新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在充分借鉴武侯区行政审批局组建经验的基础上,将除国土、公安、工商、质监等外的18个部门共216项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在审批事项及审批职能的划转上更为彻底,建立起“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方式,实现现场审批率100%。原审批部门工作重心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监管彻底分离,完成了“从重审批到严监管”的角色转换。

  广州开发区。其改革亮点体现三个一。一是一码”当先“码”上办事。广州开发区将与企业办事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制作成二维码公示墙,总共集中了329个二维码。来办事的人员根据需要办理的事项扫描相应的二维码,即可了解相关情况,按照指引办理业务。二是“一窗式综合受理”。简化企业注册登记,只盖一枚公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集成服务。三是一张云网管监管。广州开发区运用云数据开发“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这张“网”同时向企业、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开放,随时可以了解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的双向监管动态。

  二、主要经验

  1、整合机构编制,实现资源配置集约化。所考察地都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强机构和职责整合,推动形成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运行体系。一是科学建立组织架构。以政务服务中心或大厅为依托,组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机构限额在不突破现有机构个数的前提下,采取“建一撤一”的原则,组建行政审批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能,并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审批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功能模块划分,科学设置,精简层级、减少环节,实现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运作。二是选优配强审批力量。各试点县区都能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市场准人和投资建设相关部门中,划转原部门的审批人员和编制至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开展政策辅导、岗位培训,打造一支懂审批的干部队伍。为了避免懂审批的人划不来,能划来的人不懂审批问题,各试点县主要领导亲自与各职能部门一把手沟通、敲定划转人员,减少各部门阻力和机构编制部门压力。三是创新用人机制。为了解决行政编制不足的问题,各地都积极探索创新人员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了行政管理岗位以公务人员为主、专业技术岗位以事业编制为主、公共咨询服务以临聘和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三个人员层次结构。

  2、集中审批事项,变多头批到一家办。行政审批局其本身没有法定授予的审批权,集中各部门审批权到行政审批局,意味着剥离原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权限,这是对现有政府部门权责的颠覆。从考察地看,各地情况不尽相同,但均体现了因地制宜特点,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分领域相对集中。如武侯区、海门市、江宁区,将划入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分为市场准入和建设项目两大领域,对两大审批领域所关联的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由行政审批局对分散在各部门的审批流程进行整合和优化,将原来的“受理、初审、审查、审核、审批、发证”6个环节,缩减为“申请受理、审批发证”2个环节,极大的缩短了群众及企业办事流程;广州开发区审批局集中审批事项主要为各部门面向区内企业的审批事项,社会管理类事项仍保留在原主管部门。分领域集中优点: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机构大为减少,避免了多头许可和重复许可,既便利了行政相对人,又有利于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构的监督,体现了分工化、专业化的特点。但缺点是在相关许可领域范围内,往往存在一些专业性非常强的许可事项,需要有专业人员和专门设备进行处理。如果将其一并纳入集中行使范围,可能会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二是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全面集中。如盱眙县、滨海新区。盱眙县将县直各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分两批划入行政审批局,按许可程序和管理领域综合设置科室,业务科室按经济、建设、社会、综合等领域设置,依托行政审批局统筹流程再造,确定一个行政机构行使所有其他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其优点是行政许可权高度集中,能较为彻底地避免多头许可和重复许可,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行政相对人。但缺点也较为明显:一是许多行政许可专业性很强,一个实施机构难以掌握众多领域的各项专业知识;二是可能造成实施机构权力过大,如果监管不到位,反而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难以实现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审批监管分离,变审管一体到审管联动。各考察地在探索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的同时,将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变过去“谁审批谁监管”为“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审批监管模式,有效解决过去“重批轻管”、“以批代管”等问题,在实行行政审批局大部门制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并与行政审批局有效衔接。在行政审批局与各责任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双向推送通道,实现了每条审批信息都留有痕迹、追溯可查,从制度上保证了审批门槛降低后的监管质量。新津县对划转部门的许可事项分别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由县监察局、县审改办、县法制办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行政审批局的审批行为按每季度办件量3%—5%比例进行双随机抽查,确保审批行为始终在监管的范围内运行,预防腐败发生。

  4、创新审批机制,变“面对面”到“不见面”。在实地考察外省县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流程时,其共性特点体现了“三化”。标准化。坚持问题导向,对划转事项开展模拟审批,逐一审核评估,对无法定依据的审批环节、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对划转许可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建立审批标准,基本实现了审批环节最少、流程最短、路径最优。集约化。探索证照联办、并联审批等工作机制,压减群众办事成本。对面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需要办理许可证的事项,试行证照联办,基本做到事项统一受理,材料一并审查,现场同时勘查,证照同时发放。借助审图系统,对施工图、消防、防雷装置设计等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查,统一回复提出意见。通过改革,使审图时间由过去几个月,缩减至7到10个工作日。公开化。标准公开。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需要提供的审批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均通过网络、窗口向群众公布,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流程公开。制作所有划转事项办事流程,并进行延伸告知,方便群众办事;结果公开。所有申请事项审批完结后,均通过媒体进行公开公示,不仅方便群众了解,同时方便职能部门监管。

  三、试点建议

  1、组建行政审批局。在借鉴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基础上,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5条: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成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可借鉴外省市比较成熟的做法,在不突破政府机构个数和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在原有的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行政审批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将县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同时,组建设立县民意诉求服务中心,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各类民生诉求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约谈、会办等工作,暂按副科级设置,人员编制县内调剂;已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调整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

  2、调整审批权属。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以县区政府公布的2016年保留的行政许可目录和县区权责清单为基础,将县级有关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采取全部划转或部分划转的方式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直接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启用统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在全县范围内通用有效,涉及个别在县外使用的,依法由县行政审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方式实施。县行政审批局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划转人员编制。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相关县直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人员)择优调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保证审批人员专业化。县编办根据人员划转情况,核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同时核减县直相关部门人员编制。

  4、推行审管分离。按照中省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推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审管分离模式,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办理程序、流程和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和监督审批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5、健全配套机制。加快行政审批配套体系建设,健全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一是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体系。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实现“互联网+审批”、“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服务”等信息网络体系。二是构建简约便民的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代办制、不见面”的审批模式,对照国际营商环境标准,解决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等问题。三是构建科学有效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审批环节违规违纪风险点的防范和预防,强化审批权力的运行监督制约。(作者单位:市审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