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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绿色金融发展路径探析

作者: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2-24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明确了我国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与传统的金融比,绿色金融最主要的特征是投融资主体在金融活动中不是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唯一的目标追求,而是兼具了对社会责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考虑,是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相关产品与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及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安康正处于追赶超越的关键时期,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独特的天然资源、丰富的植物种类,是全省的绿色循环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有安康国家高新区、重点县域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为全市发展绿色金融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辟了广阔空间。陕西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安康创建绿色金融试点城市,支持安康结合国家主体功能区定位,积极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城市。

  一、我市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金融服务绿色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截至2015年末,全市15家法人银行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32.71亿元,同比增长16.76%,各项贷款余额547.2亿元,同比增长15.36%,存贷比达到53%。

  2015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35.26亿元,同比增长23.90%。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28.47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39.36亿元,典当公司典当余额2.23亿元。汉阴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2015年,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3.14亿元。国开行开发性贷款16.18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贷款11.25亿元、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贷款3.59亿元、专项建设基金投资1.34亿元。进出口银行绿色产业贷款1.35亿元。

  (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

  围绕“三农”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资金需求,创新切合实际、经济实用的金融产品。积极创建安康特色的保险运作新模式,创新发展公共服务类保险产品,积极发展适合安康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特点需要的特色保险业务,逐步将富硒茶、魔芋、核桃、现代渔业、马铃薯、设施蔬菜、烤烟等特色产品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切实抓好生猪价格指数、蔬菜价格指数及茶叶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设立小额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启动我市小额保证保险贷款试点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以扩大农村有效信贷担保物范围为代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不断涌现。被确定为全国“两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农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的平利,积极探索将土地经营权、长效产业园、林权、农村房产、大型农机具“五大产权”作为有效担保物,有效破解了产业大户融资难题,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2835户6.2亿元。旬阳“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已被省信用联合社在全省推广。宁陕县“林权抵押贷款”,安康茧丝“订单+信贷+期货”贷款模式,汉滨区“生猪产业链贷款”模式等十多种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得到推广,较为成熟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品种达16种,贷款余额155.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2.76%。陕西信合互联网普惠金融“村村通”服务平台、新系统“店铺管家”以及助农E终端顺利实施,推动了金融服务进村入户。

  (三)绿色金融与金融扶贫协调推进

  作为全国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和省级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我市通过构建“三县一带”金融创新示范试点工程,不断创新金融扶贫体制机制,在连片扶贫开发机制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先后创建了旬阳“民生金融创新示范县”、石泉“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县”,延伸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评级方式,创建了宁陕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在省信用联社的支持下,创建了宁陕金融脱贫攻坚示范县,着力打造金融脱贫攻坚宁陕模式。紫阳县“货币政策工具+金融+财政+扶贫”模式有效化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风险。平利县积极探索财政资金量化配股金融扶贫新模式,县政府和农商行各出资5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推出“精准扶贫贷”、“全民创业产业贷”和“万众创新小微贷”3个金融产品。在涵盖汉滨、汉阴、石泉三县区的月河川道上,创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培育示范带”,一些金融扶贫工作经验被人民银行总行在全国予以推广。

  二、我市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的实力较弱

  我市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创新能力、自主品牌能力及聚集资源能力不强,对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金融供给能力薄弱。

  (二)金融促进绿色发展的能力不足

  全市贷款余额占全省比重仅为2.5%,存贷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6个百分点,融资能力和结构不能适应绿色经济较快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

  (三)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

  过度依赖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状况仍未改变,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直接融资比重偏低,多元融资格局尚未形成。目前,我市尚无一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还没有实现上市融资“零突破”,绿色金融只是在浅层次上和小范围内推进。

  (四)对“三农”的金融支持需要加强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政策性扶持作用发挥不够,邮政储蓄机构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基础性金融服务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五)金融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融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内控机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业务开展不规范等问题,隐藏着一定的社会隐患。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加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任务艰巨,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工作面临全新挑战。

  (六)政府推动绿色金融工作的力量亟待加强

  面临绿色金融发展创新与金融协调监管的繁重任务,市县区金融办机构不全或设置不到位、人员少甚至无专职人员等问题十分突出,与承担的工作职责及任务极不匹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金融工作改革发展要求。

  三、建议措施

  (一)明确标准,建立绿色项目库

  金融机构在支持绿色产业过程中,往往只采取感性的认识方式对相关项目进行认定,导致许多传统产业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得不到足够的资金支持,而部分挂名的新兴产业出现金融支持过度,产生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我市应由市环保、发改等部门根据安康的情况制定统一、明晰的绿色项目界定标准,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备选项目库,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进步程度对界定标准和项目库进行动态更新,将进入绿色项目库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提高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精准程度。

  (二)搭建平台,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

  我市应成立绿色投融资平台专门对绿色发展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整合各方金融资源,促进绿色经济发展。

  1.设立安康绿色产业基金。该基金通过国有资金引导,通过发行绿色债券筹措资金,把分散的社会资金聚集起来,由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运作,投资到绿色循环产业当中。此外,也可以尝试发行绿色彩票,将彩票公益金转入安康绿色产业基金中,以支持绿色工程建设。

  2.成立安康绿色发展银行。积极发行支持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的绿色信贷产品,加强绿色信贷的利率定价机制建设。通过产业化运作方式投资于生态旅游、生态种养、新能源开发等绿色项目,创新投资方式,提高投资回报率,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通过绿色发展银行投入到绿色项目中。

  (三)加大投入,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率

  1.成立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标准的绿色贷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照一定比例由财政资金进行补偿。健全财政对绿色贷款的贴息机制,增加财政贴息的期限,扩大贴息资金规模,提高贴息率,以实际利率为限实行全额贴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数倍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项目中。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财税政策,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绿色项目的整体回报率,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项目发展的积极性。

  2.设立绿色担保基金。我市可以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作为投资管理主体,在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内部设立绿色发展部,专门负责绿色项目的融资担保业务。在安康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中划转一部分资金、或召集股东重新增资扩股等方式设立绿色担保基金。同时,加强对绿色产业项目的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四)启动试点,推广政策性保险产品

  1.尽快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我市要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作为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如《安康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风险评估操作规范指引》、《投保操作规范指引》、《索赔操作规范指引》等文件,以实现风险评估、投保和索赔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组织专家对全市各类涉污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在充分考虑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基础上,分批次将高污染风险企业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鼓励其他非试点的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主动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并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情况作为各县区政府生态文明创建和各县区环保局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考核内容。

  2.推广农业政策性保险。强化保险机构对能繁母猪、油菜、水稻、森林、玉米、茶叶气象指数等保险产品的支持。加大对符合安康绿色循环发展要求且具有技术和资金密集、污染相对较小、带动性强、规模效益显著等特点的清洁能源、新型材料、富硒食品、生物医药、安康丝绸、生态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的保险支持力度,助推绿色金融发展。

  (五)完善机制,建立“绿色产权”交易中心

  “绿色产权”交易主要是指污染物排放权、林权以及水权等与绿色经济发展有关的产权交易,是促进减排、保户绿色生态所采用的一种市场调节方式。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应由市环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和有偿使用规章制度,并将其建设纳入未来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中,此外,我市还应大力建设林权以及水权交易中心,逐步完善一系列保障交易活动顺利进行的配套制度,每月定期举办“绿色产权”交易活动。

  (六)共享信息,推进绿色评级体系建设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我市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金融监管部门应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及保险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之间信息共享,将企业的污染排放、环境违规记录、安全生产、参保情况等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依据。

  2.推进绿色评级体系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因素纳入授信评级体系,在银行体系内部建立绿色评级制度。在现有的第三方机构评级体系中纳入并提高绿色评价权重,且逐渐尝试针对绿色项目进行的专项绿色评级。将绿色评级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主体违约记录和环境违法信息的补充,为金融机构评估借款主体的绿色友好程度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