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近年来把审计全覆盖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载体,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护航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社会基层管理经验。
一、现实原因。高新区正式成立以来,随着骨干项目的持续实施和开发进度的不断加快,辖区30个行政村集体资产积累壮大,集体资金规范管理成为农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个别村因此引发过群体上访和群众聚集事件。为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高新区管委会从2012年开始,逐步形成了“村财局管统审”模式,到今年年初,实现了对30个村的财务收支情况“两轮”审计,进一步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报账员初审、村主任审核、村三委(支委会、村委会、监委会)审批”和代理机构会计监督、机构负责人监督、机构领导监督管控制度。从而确保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方法措施。一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力度。几年来,高新区监察审计部门累计下发村级财务《审计通知书》51份,出具审计结论51份,综合报告3份,审计处理决定5份。累计审计金额14,496.7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13条,审计处理决定2份,审计建议书2份,收缴各类违纪违规资金200多万元。二是提升村级财务审计质量。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工作规则》,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审计程序,限时办结。编制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手册,并组织村、组级会计专题学习。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将过去单纯送审查看账证为主的审计方式与现场审计、审计调查、资产盘查相结合,实施账目梳理明细公示、审计结果公示。一方面接受群众监督,一方面让村三委和群众代表参入到审计过程中,同时把经济责任逐级夯实到村委会和村支书负责的“村两委”,实现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与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三是突出村级财务审计重点。重点突出四个环节:第一,突出重点社会公益项目的审计;第二,突出村干部离任审计;第三,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村级财务及村干部个人问题的审计;第四,为配合每三年实施“村两委换届”工作,对村级财务实施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明确对“村两委”的经济责任进行鉴定。在审计实践中,增加了审计前对审计人员和村三委的培训,审计实施前的公告、审计过程中的实物盘查、债权债务的函证、重大事项的走访调查等责任认定。
三、主要成效。一是创新了村级财务管理新机制。针对审计发现部分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村财收不敷出,形成比较大的村级债务等问题,探索建立“四不变(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六统一(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统一记账、统一信息公开、统一建档;统一账户管理,一村一个银行账户)”和“三级审核(报账员初审、村主任审核、村三委会”、“三级监督(代理机构会计监督、机构负责人监督、机构领导监督)”的审计监督机制,并修订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机制体制,体现阳关、规范、透明;二是实现了监审合一的全监督。强化监察与审计的协作配合,弥补审计单一监督力量的不足,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合力,实现审计结果得到充分运用。首先实行“监审合一”,将从事监察和审计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增强整体合力,减少工作协调难度和管理成本,效能增倍。其次审理结果报告及相关处理意见等文书能快速送达党工委、管委会集体研究,重大审计项目并上报上一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备案。最后村级财务审计中发现涉及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监察审计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坚决严肃查处。实现事前防范、过程监督、事后处理三者有机结合。三是构建了财务审计模块化的新架构。村级财务审计是高新区强化村级财务监管的创新做法,在规范村级财务资产管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土地征迁环境保障、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运行的“村财局管”模式和“村财局管统审”制度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安康国家高新区村级财务审计程序》、《安康国家高新区村级财务审计程序流程图》和《安康国家高新区村级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工作流程图》。四是强化了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载体。村级财务审计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几年来,通过村级财务审计和结果运用,各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明显,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利用审计结果,发现线索,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依纪处置,坚决维护村集体权益和群众利益,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作者系安康高新区监察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