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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康脱贫攻坚几个重要问题的建议

作者: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09-24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十二五”时期,在中共安康市委领导下,安康脱贫攻坚工作以“四个精准”、“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为主要手段,以移民搬迁、产业建设、脱贫攻坚能力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土地向大户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等扶贫路径。紧扣脱贫目标,明确工作布局,夯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脱贫攻坚整体工作有了长足发展,许多做法得到中、省充分肯定和贫困群众普遍欢迎。五年减贫42.33万人,贫困群体生存状态有了深刻变化,贫困地区各项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脱贫攻坚走出了一条富有安康地域特色的切实有效的路子。但是,按照中央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对照现行脱贫标准,截止2015年底,全市尚有1003个村、19.4万户、58.17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贫困县、贫困村总数居于全省第一,贫困发生率(23.6%)分别高出中、省17个、10个百分点。2020年与中、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压力巨大、任重道远。带着这一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年初重点协商议题安排和主席要求,3月底开始,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牵头,市县区政协联动,集中力量就全市脱贫攻坚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深入思考。现就几个重要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聚集脱贫攻坚力量

  让人民幸福,让困难群体摆脱贫困、共享社会文明成果是党和政府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但引领不等于代替,帮助不等于无原则给予。调查发现: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存在主体作用发挥不力、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一是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有关方面宣传引导不力、群众教育不够,部分贫困人群“躺着吃低保、坐着等救济”思想滋生,有的甚至认为“你不让我吃低保,我不脱贫你就脱不了勾”;二是部分镇、村干部患有“依赖症”。一些镇、村干部缺乏自我解决问题的意识、勇气和能力,热衷向帮扶部门要钱要物,等政策、等脱贫,忽视了教育群众、发动群众、自我发展的基本方法,脱贫攻坚能力不足,面对脱贫压力束手无策。有的干部缺乏紧迫感,认为“脱贫问题不大、应当能够完成”,工作上“哪里天黑哪里歇”;三是部分下派干部工作主动性不够。一些下派帮扶干部认为现行脱贫攻坚政策支撑能力不足、资金匮乏、无法开展工作,有“精准扶贫累死人”情绪,对帮扶对象怎样脱贫缺乏基本对策。

  我们建议:一要强化精神扶贫,增强脱贫内生动力。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对象,也是脱贫致富主体力量。要按照全党动员、全民参与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宣传教育,打破常规宣传思维和宣传手段,总体谋划、协调行动,通过进村入户访谈、典型事例宣传、政策激励调动等手段,弘扬正气,激发全民参与热情,打好脱贫攻坚联合战役。高度重视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引导而不强迫、帮助而不代替。对产业布局、项目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涉及其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激发、调动其参与脱贫攻坚热情;二要建章立制、立规树矩。贫困村以村为单位,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节俭办事、移风易俗,克服“等、靠、要”懒惰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理念,激发脱贫志、增强致富心,“苦干不苦熬、自强不自弃”,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协力致富,努力实现“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积极开展敬老孝老、勤劳致富道德模范评议活动,结合评懒、评闹、法纪惩处等手段,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推进村风民风建设;三要强化镇、村两级班子建设。镇、村干部是脱贫攻坚永不走的工作队,是脱贫攻坚主导力量,要坚持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识干部、用干部,选强配硬镇党委、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其主体、专责、主心骨作用,摒弃依赖思想,立下“脱贫靠自己、小康等不来”愚公志,坚持苦抓苦干苦帮。完善、落实奖惩激励和问、追责机制,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帮扶措施一路顺畅进村入户;四要用好下派力量。支持、鼓励下派干部带着感情帮扶,放下身段和困难群众交朋友,让群众发自内心信任自己,认同、接受自己的思路和方式方法,当好群众“贴心人”、“办事员”,切忌敷衍与流于形式。

  二、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夯实脱贫致富基础

  调查发现: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是横在贫困村脱贫攻坚路上的最大障碍。目前我市贫困村大都处于边远、落后、资源匮乏、人口素质相对较低的地方,实现稳定脱贫面临四重困难。一是以交通为主的“四网”建设严重滞后。全市有91个建制贫困村不通水泥路;52万贫困人口没有吃上自来水;53个贫困村没有进行农网改造(237个村部分改造),还用1-2元的高价电;412个贫困村不通网络。二是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匮乏,主导产业支撑乏力。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招引、培育市场主体困难重重,多数贫困村没有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产业大户、致富带头人少。贫困户缺技术、缺资源、缺信息、缺经营知识、缺营销渠道,脱贫致富能力不足,自我发展产业困难。主导产业不明晰,扶贫工作陷于“扶贫-脱贫-返贫”恶性循环。三是政策支撑作用不强。现行四大类扶持政策(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产业项目奖补类和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类),第一类存在项目不足与地方财政配套不到位问题,亟需实施县级整合;第二类问题主要在于政策碎片化使其力量分散,落地、入户、发挥效益难;第三、四类问题缘于片面强调奖补资金激励作用,项目资金整合不够,一方面分散使用影响资金投放效益,另一方面过于教条的政策约束又与基层客观实际不符。

  我们建议: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县区财政必须按要求列支专项资金,整合、捆绑上级、部门项目资金,按照轻重缓急,推进贫困村路、水、电、通讯、能源、环境等设施建设,弥补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改进项目管理办法,推行贫困村“项目建设供给制”。县区实行项目供给“清单制”、乡镇实行项目建设“通报制”、贫困村实行项目落地“销号制”。细化责任,各负其责,让镇村班子、包抓干部轻装上阵,聚力做好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精准到户、到人工作;简化程序,加快进度。今年全市计划脱贫200个村,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调研过程我们发现一些镇、村还在等待项目审批,建设尚未启动。建议县区对今年脱贫的贫困村建设项目先启动建设、再完善手续,确保项目建设不误脱贫时限。二要推进产业建设,夯实脱贫致富基础。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治本之策,要精准定位产业项目,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构建“穷人跟能人、能人跟项目、项目跟市场、市场融资本”利益联结共享机制,让穷人不仅脱贫、更能致富。做特、做优产业项目。围绕富硒产业深度开发,着力推进、做精、做深已经凸显区域优势的生猪、茶叶、魔芋、粮油、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项目。依托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围绕供给侧改革,走活山林经济、生态健康、养生养老、全域旅游这盘大棋,挖掘、放大特色优势,提升产品附加值;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贫困户”双赢合作模式。市场主体具有精准扶贫、发展产业双重作用,贫困村要依托当地资源,每村至少引进、培育一个市场主体,以“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等方式,大胆创新、积极构建公司、合作社、产业大户与贫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以此为平台,把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聚集起来,通过合理配置,取得最大效应,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充分运用现代经济、技术手段,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能力。切实发挥电商、金融、科技等要素的联动作用,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通过资金、技术、管理等手段,把资源、产品、服务卖出去,破解产品销售难题,助力贫困户稳定增收。三要破解扶贫政策“碎片化”难题。针对生态补偿、医疗救助、教育扶贫三类措施,对能够直接到户的项目、资金通过“一折通”直补到户,实施资金直补型精准扶贫;移民搬迁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一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能大集中的大集中、大配套,没有条件的就地集中、适度配套,努力实现避灾搬迁、生态建设与脱贫致富完美结合;民居问题是贫困户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建议在现行补助标准下,有能力建砖混结构房屋的,鼓励建砖混结构,经济条件不许可的,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对现有土胚房实施“穿衣戴帽”改造。对传承原有民居风格、保留当地民居特色的,应充分尊重贫困户选择,明确旧房修缮补助标准,实施加固修缮工作,实现贫困户住房保障。

  三、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

  社会扶贫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推动脱贫、社会自然人慈善捐助和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等形式,虽属自愿性质,但不失为脱贫攻坚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市社会扶贫一定程度存在着重视不够、参与度不高、扶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一是政府推动社会成员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社会扶贫处于一种自发状态。政府缺乏推动社会扶贫的一揽子政策和相关制度,有关部门既没有关注其帮扶活动,也没有帮助其推动、规范自身发展。引导缺失、激励措施缺位、服务工作处于盲区;二是社会扶贫项目选择零散、无序,缺乏系统、持续性规划。职能部门对社会扶贫项目缺乏系统规划与实施指导,社会成员扶贫过程零敲碎打,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缺乏长远谋划,没有持续性。企业、法人对如何扶贫、如何确定扶持对象缺乏相关技术、信息支撑,存在深度参与顾虑,扶贫力度、范围、效果大打折扣;三是社会扶贫认知度、认可度较低。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人士参与扶贫率与参与热情不高,个别企业、社会组织有“做好落不到好”的反映。有的社团等社会组织千方百计争取到援助项目,但在项目落地对接中,个别管理部门不理解、怕担责、申报环节多,有的还对援助项目真实性产生怀疑。目前推行的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一定程度有流于形式的问题,主体责任不明晰,一刀切安排不尽合理,存在泛泛号召、认认真真走过场现象。

  我们建议:一要转变观念,进一步提升政府及其全社会对社会扶贫工作的认识。扶贫开发是全党的大事、全社会的责任,各级政府不光自己要倾力而为,还要千方百计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具体工作不能光靠行政手段、行政力量推动,要善于运用市场手段,紧紧依靠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日常工作要及时发现、及时总结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典型、好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与辐射、拉动效应,积极引导、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程;二要加强引导,帮助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贫困村产业开发。产业扶贫的参与主体是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它们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户(专业大户),大都经过严酷的市场洗礼,能够有效对接市场、适应市场,抗风险能力较强。要鼓励、引导有实力、有能力、有意愿的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参与贫困村产业建设,和贫困村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农户为其提供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政府提供资金(以扶持贫困户项目入股形式注入)、项目、政策、环境方面的支持,银行、保险为其提供融资环境和风险补偿,助力其不断发展、壮大,以此实现各参与方双赢、多嬴。市场主体的选择要区域统筹,村内带动的村级统筹,镇内跨村带动的镇级统筹,县内跨镇带动的县级统筹。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社会资源整合与精准植入;三要政策激励,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积极性。要研究、设计先富带后富利益调节技术路线,仿照残疾人用工福利企业,比照国家扶贫捐赠税前抵扣政策,对扶贫企业实施税收抵扣、信贷贴息等激励政策。为帮扶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使其能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捐赠免税政策,让社会力量安心扶贫。加强宣传,认真开展社会扶贫先进典型评比表彰、推介活动,在各项公益先进评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中,高度关注社会组织对脱贫攻坚所做的贡献,提升他们的认知度、认可度与社会公信力,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给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社会组织拓展广阔的成长空间。实事求是推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以实际行动重建党员、干部形象。

  四、完善考核、评估体系,提升脱贫验收工作公信力

  如何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是脱贫攻坚的“指挥棒”,是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市“精准”辨识、“精准”扶贫工作正在快速推进,但“精准”脱贫考核、评估体系尚未完善,实现真正意义的“精准”尚需一些重要环节。一是“精准”辨识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现行社会治理结构框架下,“精准”的贫困户数据信息难以准确获取,脱贫对象的确定缺乏严谨的横向、定量比对标准,扶贫工作存在“公平性隐患”;二是扶贫政策的实施存在一定矛盾隐患。争当贫困户、脱贫不出局、“老子贫困儿富裕、老子富裕儿贫困”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既浪费社会资源,又容易引发、激化新的社会矛盾;三是评价体系不完善。现行检查、考核手段单一,缺乏操作性强的脱贫成果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指标体系和公信力高、位置超脱的专业评价队伍,贫困对象退出认定有一定难度。

  我们建议:一要明确考核导向,统筹考核、评估工作。统筹设计县区(镇村)自评、市政府检查、第三方评估“三位一体”的脱贫成效考核评估体系,完善日常扶贫巡查工作机制。根据中、省出台的考核要求和相关指标,尽快设置市对县区考核指标,出台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与程序,注重考核工作成效。坚持结果导向,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高度重视、精心设计“第三方评估”工作流程,加快出台“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选取不同特点的县镇村测试、修改、完善后实施;二要高度重视贫困户数据库的客观、真实性。贫困户数据库的建立,不仅关乎政府资源的公平施予,也事关中央不让一个贫困人口掉队的政治承诺能否兑现,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如何做到“精准”辨识?我们认为区块内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综合考虑、认真比较,不能因为时间仓促而粗制滥造。区块之间要认真比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评估,不能因为指标问题简单定性或胡拼乱凑。具体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要定期核查、适时更新,真正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出则出;三要形成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市政府出台的贫困户稳定脱贫“双六验收标准”为基础,加上“精准识别”(贫困户识别、退出准确率)、“精准帮扶”(干部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可持续脱贫(支撑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基础设施与配套产业)三项内容,共同构成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四要建立一支严谨、高效的评估队伍。一支善辩真伪、严谨高效的评估队伍必须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除专业研究人员外,评估工作组应由农经类专家、地方扶贫干部、“两代一委”及贫困户代表组成,随机抽取、异地使用;五要规范评估流程,严明工作纪律。评估机构对上、对下多方负责,评价过程既看减贫数量、更看脱贫质量。贫困人口进入、退出,县镇村主体作用的发挥与部门帮扶工作绩效考核应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结合公示、评议与满意度调查,共同构成评估数据系统。评估结果实行机构、个人双重负责,以此保障脱贫攻坚考核工作真实性和精确度;六要正确运用第三方评估结果。相对于传统考核办法,第三方评估具有矫正官本位思维、推进决策民主化进程、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现行传统考核方式的有益补充。政府及其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善于运用、自觉运用。让评估结果真正成为政府调整工作节奏、合理配置资源、推进政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