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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调查

作者:刘宗兰发布时间:2016-05-25 00:00 来源:安康发展 【字体:

  近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极大鼓舞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民办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安康市民办养老机构达8家,总床位1230张,占全市社会化养老床位近一半。其中100张床位以上的6家, 20-50张床位的2家。为了全面了解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运营情况,近期,我们专门对全市8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存在的问题值得深思,如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不断地总结、探索和完善。

  一、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租赁房产开办养老机构的占民办养老机构的半壁江山,全市8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为租用,4家为自建,规模最大设床位350张,最小20张。投入资金最多的是安康市百福生态养老中心,350张床位占地500亩,房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含土地征用、房屋建设、后期装修和配置电梯、消防、防滑、降温、取暖等设备共投入建设资金5700万元,平均每张床位建设费用达16.3元;投入相对较少的是福泽园老年公寓,属于城市郊区,房屋是旧房改造;最少的是秀丽老年公寓,房屋是自建民宅,含内部设施配置,共投入10万元,平均每张床位建设费5000元。

  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情况是:自理老人收费1200-1800元、半自理收费1800-2300,全护理收费2400-4500元。除安宁老年公寓作为特殊的精神病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95%以外,其他入住率都没达到50%,还有两家还未正式运营。聘用的护理人员多以“4050”人员为主,持证上岗率均在10%以下,工资待遇在1200-2200元之间,缴纳“五险一金”仅占5%左右,服务对象与服务人员比在10:1左右。

  严格按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标准和行政许可要求,能达到标准要求,给予行政许可的仅3家,大部分的建筑、服务和管理都达不到规范化要求,主要体现在:能为老年人提供休闲活动的场地小,医疗保健、服务用房、休闲用房等配套服务设置达不到标准,防滑、电梯、安全扶手等设备不到位。所以,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根本达不到许可条件,目前证照齐全的仅3家,有照无证的2家,既无照也无证的3家。一方面前期投入大,另一方面还达不到标准要求,再加上收费低、入住率不高,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二、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困境

  一是投入养老服务业成本较高。按20平方米设置1张床位、每平方米造价4000元计算,保守地测算,建1张床位需投入10-15万元的资金,建设100张床位最少需要1000-1500万元。前五年因入住率低、运行成本高等原因,基本是亏损或保本经营,要收回成本一般要在10年以上,加之本身是一个微利和高风险行业,往往出现老年人意外伤亡事件,由于法律责任不好界定,养老机构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出现一个事故,民办养老机构就有可能面临关闭破产。

  二是养老机构已陷入高需求、低入住的“怪圈”。一方面社会化养老床位按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算,养老床位总量不足,另一方面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老年人认为住在养老机构使得儿女脸面无光,如果身体较好、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95%以上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一些失能、半失能老人尽管自理能力日渐下降、又得不到子女的精心照料,因观念或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对机构养老仍然不感兴趣,导致养老机构入住率低。

  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奖励扶持不够。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扶持政策在许多地方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好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扶持作用,迟滞了养老机构建设的步伐。以我市为例,我市中心城市及县区土地资源相当紧张,不可能所有想投入养老机构建设的申请者都能拿到公益用地,商业用地的都在距离较远,基础设施条件不完善的地方,即使建起来了,因老年人客观需求,不会选择距城市较远的地方入住,所以也很难提高入住率。

  四是运行机制不畅,作用力不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量大、面宽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规划、住房城建、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由于协调机制不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由民政部门主管,又不能一家说了算,从而导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缺乏手段、协调缺乏效力、监督缺乏力度、服务缺乏合力。

  五是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够。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大部分把养老机构的建设作为唯一目标,只把兴建敬老院、养老院、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或唯一内容,淡化了居家养老的系列服务、老年文化教育服务、老年优待服务等内容,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了单一的养老机构建设,民办居家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得不到直接扶持,要通过社区审批,手续繁琐,关卡多,资金到位较慢。

  三、民办养老服务业现状给我们带来的思考

  面对实际困境,从人口老龄化形势上讲,民间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已成为今后一个方向;从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困境上讲,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定期不定期给予“输血”,从养老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上讲,必须严格执行民办养老机构审批标准。

  1、以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一是土地优待政策。在土地规划使用中要预留养老机构公益用地,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给予无偿划拨或优惠出售。二是建筑优惠政策。建设部门在批准新建居民商品住宅区时,明确要求开发商无偿提供老年公共服务活动场所,并对养老机构城市建设费、规划费给予减免优惠,税务、水电、通信等部门也要减免养老机构的营业税、所得税,按最低标准或优惠收取水、电、暖、气、通信等公用事业收费。三是服务补贴政策。财政、人社、民政、卫生、老龄等部门要根据养老机构类型和具体情况,采取直接发放床位补贴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把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把养老护理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给予适当的补助,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

  2、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和发展养老服务。将公办养老机构全部转身,逐步实现公办民营。即养老机构的产权在政府,政府不再通过编制来组建团队负责养老机构的运营,而是通过招标交给社会上优秀的专业人士和团队来负责运营。在建设过程中,政府自身解决了土地、地上物建筑、养老机构硬件设施等方面投入,通过招标、评审等方式,交给优质的社会力量负责运营,将有效缓解民办养老机构场地难寻、硬件不到位、投入资本大的难题。同时可以实现集团化、链锁化、规模化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

  3、加强部门协调监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一是必须严格准入机制,做到审批前置。在民建养老服务初期,进行资本认证、场地勘验、设计认定,中期进行质量监督、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后期协同规划、住建、消防、质检、环保、卫生等部门集中审验。行政许可交付使用后,坚持每年年底集中年检,对存的问题集中下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限令关停;二是要放手扶持。要对资质认证合格的民办养老机构,优先给予公益土地供给,主体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将建设补贴资金一次划拨到位,运营补贴半年一兑付,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资金到位难的问题;三是要切实加强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政策资金的助推作用,让民办养老机构既能做“为政府分忧,替儿女尽孝”的公益善事,也能有微利收入。

  4、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养老观念。要在安康日报、市政府网、民政网站开辟宣传一角,对养老机构概况、内部设施、内部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进行宣传,使老年人了解养老机构,切实转变“养儿防老”、“养老机构就是孤寡老人养老的地方”的观念,多样化选择养老方式,缓解家庭养老压力。

  (作者单位:安康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