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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市县镇村四级联动 激发活力动力效力

    ——安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综述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8-25 16:48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2017年,我市立足追赶超越目标,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按照中、省提出的“五个为”改革部署,以简政放权为手段,以强化全程监管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目的,按照“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放管服’协同推进、活力动力效力三个增强”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围绕“审批更简”目标,持续增添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减审批事项,着力破除投资羁绊。认真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承接工作。对今年以来国务院取消下放的16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和9项中介服务事项,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好承接落实工作,确保取消事项全部及时取消、下放事项及时承接到位。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全年动态调整市级部门权责事项19项,对县区权责清单中事项不完整、不精确的通报整改244项。高质量完成了《市县两级2017年行政许可通用目录》编制工作,得到了省审改办的肯定。在压缩投资核准范围上,出台了《安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明确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等12大类共11项企业投资核准事项,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管理,尤其是事关群众获得感的城建、社会事业类项目,市县两级权限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绝大部分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把总投资2亿美元以下的备案制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权限下放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减少前置条件。将原来涉及10多个部门近30项前置条件调整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2项前置条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在开工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即可。支持高新区、开发区投资审批权限下放,明确了高新区、扩权县(旬阳县)享有市级项目核准权限;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享有县级项目核准权限。
      减收费项目,着力为市场减负担。加强涉企收费整治,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涉企税费负担调查等,截至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较上年减少12931万元,同比降低35.3%,取消降低经营性服务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000余万元。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办结安康供电局、市妇幼保健院、市逸华天然气公司、市宝业物业公司等价格违法案件,严肃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1015.55万元。落实价格调整政策。进一步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指导协调县城供水价格改革,落实“两取两降”(取消随电价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标准)、铁路还贷电价、提高汉江流域水电上网电价等调整政策,预计为我市企业减轻电价负担7228万元/年,为铁路部门减轻用电负担5878万元/年,为发电企业增收3200万元/年。
      减证明材料,着力为群众增便利。为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按照全省统一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我市及时制定下发了《安康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要求对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进行清理压缩,对有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单位,按照设定依据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形成了市级部门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初步意见。经过清理初审,市级36个单位涉及有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单位19个,共计梳理上报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136项,其中保留125项,取消11项。同时,严格杜绝乱开证明,对没有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的单位,要求单位书面承诺不乱开证明和不随意设置盖章环节,目前,市、县两级“减证便民”目录清单初稿已收集汇总上报省审改办,待《全省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公布后,我市进一步对照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布。
      降准入门槛,着力促进公平营商。全面落实“先照后证”登记制度,认真履行“双告知”工作职责,及时调整清理各类前置许可事项,除法律明文规定和国务院保留的37项前置许可的行业,其他行业均实行先照后证,同时对已确定的247项后置许可项目在办照过程中进行提醒和告知,发放告知书。按照规范和进一步放宽的原则,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全面推进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实行一般注销程序和简易注销程序并行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了“工商企业通”登记模式,将企业登记服务的触角延伸到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代办工商登记,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程度。

      围绕“监管更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动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探索实施市场主体分级、差异化监督管理。针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出台了《安康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构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联勤联动体系,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全面加强食品药品源头问题的管理和整治,有效维护安康群众“舌尖上”安全。针对重点行业场所管理,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ABCD四级差别化管控”,从A级“一般监管”,实行“每月一检查、营业时间避开查”到D级“重点整治”,实行“每周一复查、擅自复业严厉罚”,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环境保护,建立网格管理员问题督办整改机制。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我市在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创新探索了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监管机制。实施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开展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的顶层推进,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拟定了《安康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事权划分和职责调整意见》,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为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结合“三定”、下属单位“清理规范”及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对市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运行模式、人员编制情况全面梳理,广泛征求市区文化部门对设立综合执法队伍的机构性质、所需编制、人员和职能划转等的意见建议,为制定全面、科学的《实施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全面实现了中省提出的2017年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市级具备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的28个部门全部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年开展随机抽查180批次,市、县区随机抽查结果信息累计向全省信用信息平台报送147万条。
      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通过大力推进“信用安康”建设,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出台了我市《新民风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实施方案》等文件,创新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如市中级法院与通信运营商合作,将石泉县作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对“老赖”实施通信限制;市国税局、地税局与辖内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税信助力”融资服务,为全市A级纳税人或无欠税、漏税等不良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可获得企业近两年平均纳税额5倍的“诚信纳税贷”。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安康作为唯一受邀市级人民政府,在国际合作信息、信用系统建设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围绕“服务更优”目标,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力

      实行“一站受理”,破解审批分散难题。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创新审批方式,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426项审批服务事项的总办件时限较法定时限共压缩 772 个工作日。其中,工商、气象、公安、林业、商务、盐务、不动产等7个部门的9项审批事项从承诺件优化为即办件;75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并在网上公开。截至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部门 37 个、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 426 项,基本实现了“中心之外无审批”。两年多以来,累计接待办事群众40万余人次,受理各类业务25万件,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在99%以上。
      推行“一网通办”,破解信息孤岛难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于2016年底启动建设了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今年8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部替换使用市级统建的平台系统和网上办事大厅,全市“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针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不一问题,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紫阳县“全程代理”政务服务模式的通知》、《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实现“一照走天下”,激发市场新动能。在落实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将54个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彻底改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情况。实施企业住所登记管理改革、名称登记管理改革、“互联网+政务”改革,通过“网上办照”“微信办照”,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2017年1-11月,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562户,同比增长20.69%,其中新登记企业4929户,同比增14.81%。
      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试点。全面启动汉阴、紫阳、旬阳及安康高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为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实效,在学习借鉴四川、江苏、广州等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安康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试点内容和方案上报程序。强化县区改革试点方案制定的跟踪指导,研究批复了试点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机构设置方案,对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职责划转、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等事宜提出了初步建议,及时解决和收集各县区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目前,我市三县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全部挂牌组建,各项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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