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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加强印章系统升级改造 施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48812 发布日期 2018-07-09 17:32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陕西:加强印章系统升级改造 施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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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对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中涉及公安机关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中指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点实施的公章刻制行政审批事项,严禁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取消公章刻制行政审批后,施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公章后,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印模等基本信息报备公安机关备案。要积极协调科信部门和系统承建商对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并取消公章刻制由公安机关审批模块改为备案模块,逐步实现公章网上备案、信息采集及公众查询。要认真组织部署,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配套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公章刻制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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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冯文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