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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局对《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和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48747 发布日期 2018-07-13 15:56
    来源 工商总局
    内容概述 商标局对《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和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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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关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工作流程和缩短审查周期的公告》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哪些情况下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不必提交商标图样黑白稿?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要求提交黑白稿,主要是因为在后续工作中(例如出版商标公告)时需要使用黑白稿。
      目前商标局在大力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2017年11月6日商标电子公告系统上线,优化了商标电子公告制作流程,取消人工描图和排版环节,出版商标公告时不再需要使用黑白稿。因此,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即日起不再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附送黑白稿。这样可以避免申请人因为漏报或错报而造成补正或不予受理情形,有效缩短受理时间。
      二、公告大幅简化申请材料,在具体办理时应如何办理、注意什么?
      以某公司办理注册人名义变更申请(纸件申请)为例,按照规定,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四项:
      1. 变更申请书原件
      2. 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委托书原件(通过代理机构办理时提供,自行办理的无需提供)。
      如果申请人名下有30件商标,在办理时只要一份申请按照前述要求提供所有申请文件,其余29件申请只需提供相应的变更申请书即可,可以大大减少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数量。
      为了便于审查员审查时察看申请文件,申请人在没有附送申请文件的29件变更申请书上应该注明申请文件所在的具体申请件,如在变更申请书空白处备注“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参见第XXXXX号商标的变更申请”;
      代理机构办理时,只需提交一份委托书原件,但该委托书载明的委托权限应包含申请人本次办理变更申请的全部商标,如在委托书填写时写明委托办理的商标情况,如“现委托XXXXXXXXXXXX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第XXXX、XXXXX、XXXX、XXXXX号共X件商标的如下“√”事宜”,申请商标数量较多委托书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申请人在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转让、续展、注销、许可备案、更正及补发注册证等其他申请事宜时,可参照办理。
      三、变更、续展申请的书审和审查环节合并的目的是什么?
      合并变更续展的书审和审查环节,主要的目的是精简流程环节,方便当事人,提高审查效率。
      按照现行工作流程,一份变更、续展申请需要经过收文、书审、扫描录入、对款、发放受理通知书等环节后才能进行审查,取消书审环节及发放受理通知书流程,可以缩短一个月的文件流转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由于书审环节没有补正程序,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存在瑕疵和缺陷的,会直接被不予受理,还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客观上延长了申请人办理变更、续展的周期。取消书审后通过审查环节的补正程序,可以给予申请人更多选择和便利。
      同时,现有书审环节的审查内容与后续审查存在部分雷同,取消书审后可以减少工作量,提高审查效率。
      四、变更、续展审查一个月内能完成吗?
      公告中承诺,自2018年4月1日起,商标局将在收到商标变更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变更申请的首次审查;6月1日起,在一个月内完成对续展申请的首次审查。
      首次审查作出的结论可能有三种:核准、不予核准及补正。目前,商标变更续展审查中,补正的比例比较大,原因主要是两大类:一是申请人未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将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二是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存在瑕疵需要通过补正修改或补充。因此,希望广大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在提交申请时要严格按照商标局有关规定办理,提高申请文件质量,减少补正数量。一旦发生补正,肯定会导致审查周期延长。
      另外,申请人申请变更续展的商标如同时涉及转让、撤销、无效宣告等其他商标业务,需要等待其他业务的结果的,也会导致审查周期超过一个月的期限。
      商标变更续展申请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还会核发纸质的相关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的印制、邮寄送达也需要一定时间。目前,商标局正在组织开发电子送达系统,对于网上申请提交的申请件,实行电子送达,届时必将有效提高送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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