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阮家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8-013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12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8〕12号 | 公开日期: | 2018-07-13 19:05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阮家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阮家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德成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赵明波同志任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网站)主任;
杨克山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免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元琴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正县级扶贫督查专员,免去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石昌林同志任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
免去马勇同志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晓明同志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世波同志任市招商局局长;
周丰同志任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宁斌、张成功同志任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
张政猷同志任市公安局正县级侦查员,免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绍明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继盈同志任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庆同志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付波同志任安康电视台台长、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兼);
免去梁博泉同志安康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张铁同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强同志市房产管理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局长(主任)职务;
李友良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周斌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鹏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汉滨分局局长;
韩小康同志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原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整合更名自行免去;
郭仲勇同志任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中心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原任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整合更名自行免去;
邹淼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峰同志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局长;
李建忠同志任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调研员;
免去李宏团同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陶勇俊同志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兼)职务;
免去赵伟同志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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