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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三项措施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作者:陈职、毕双平 时间:2008-02-29 09:00 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一是搭建活动平台。在全县机关事业党组织中积极开展“三岗一区一店”活动,即入党积极分子示范岗、帮扶下岗职工党员“双带”示范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机关事业党员特点,坚持“因人而宜、因事设岗”的原则,分类制定岗位职责和争创标准,明确承诺事项及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党员示范岗公示牌、党员责任区监督牌、诚信经营承诺公示牌,统一佩带党员胸徽,亮牌上岗,使党员身份在胸前“看”得出来,平时表现在公示牌上“分”得出来,先锋模范作用在岗位上“显”得出来。

    二是创新管理方法。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一册”明岗、“一状”定责、“双票”评议、“双向”管理新路子。“一册”明岗:通过支部定岗、党员评岗等方式,在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设置“党员先进性示范岗”;“一状”定责:结合“党员先进性示范岗”的岗位承诺,制定党员岗位目标百分量化绩效考评办法,逐人签订党员岗位承诺目标考核责任状;“双票”评议:由党员、群众代表分别对“示范岗”党员进行背靠背“双票”评议,评议结果向群众公示;“双向”管理:对不能发挥作用的党员及时整改,对发挥示范岗作用的党员作为标兵进行学习和奖励。

    三是强化推进措施。严格落实机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党委(党组)书记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汇报、机关党支部书记每月向党委(党组)汇报、分管领导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汇报的“三级汇报”制度,形成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党组织的职能、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做到体制上理顺、力量上配强、经费上保证。坚持责任驱动、考核促动、奖惩鼓动,建立机关党建工作重奖重惩制度,实行督查通报制、绩效评议制、末位追究制,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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