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岚皋 > 正文内容

    岚皋: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

    作者:卢修红 时间:2018-07-06 09:48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岚皋县把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作为产业脱贫、促农增收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2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7家。这些企业通过土地流转、订单生产、劳务用工、资产收益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共带动贫困户1127户3156人,预计人均增收480元。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县上相继出台了产业脱贫扶持办法、产业脱贫龙头企业认定扶持暂行办法、产业脱贫奖励扶持办法,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龙头企业给予金融扶持、资本扶持、项目扶持、用工奖励和以奖代补,被认定的龙头企业除享受5321入股贴息分红、金融贷款担保等优惠政策外,带动贫困户30 户以上脱贫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带动贫困户60 户以上脱贫的,一次性奖补30 万元,带动贫困户100 户以上脱贫的,一次性奖补50 万元。企业产品当年获得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认定的,按规定标准进行奖补。
      二是制定认定办法。为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县农林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济贸易局、国家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税务局等七部门印发了《岚皋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此办法,县农林科技局日前认定岚皋县金珠富硒食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岚皋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县级重点龙头企业”。
      三是强化动态监管。根据《安康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相继对辖区内第一批、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并组织开展了第三、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递补,1户企业因监测不合格被取消命名,岚皋县烛山食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保留了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称号,岚皋县绿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被命名为第三批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岚皋县明富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补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四是加强服务指导。县上印发了县级领导和部门产业包抓实施方案,建立了企业包抓责任制。农林科技局制订了领导联镇、站所包园区、干部包村工作方案,精心调配77名技术干部“一对一”进行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院地”“校企”合作,合作共建区域性试验站、技术推广站、创新平台,实现院所与企业有效对接,专家教授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