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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县创新督查方式 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作者:谢宗成 刘祥炜 时间:2018-06-27 10:31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近年来,镇坪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工作重点,坚持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用,不断拓展督查工作内涵和外延,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干部任用(问责)以及调查研究紧密结合,以工作实绩树立督查工作权威。
      一是创新“督考一体”工作机制。为使工作进展情况始终置于考核监督之下,2018年,县政府整合县考核办与督查室力量,成立了县督考办。以督导检查为抓手,不断发现考核中的问题和不足,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总结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到考核体系中。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坚持全程监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阶段性验收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个别抽查与拉网式检查相结合、单独考核与联合考核相结合,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收到了“督查使考核更具日常性,考核使督查更具权威性”的良好效果。
      二是坚持督查与干部使用和问责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干部实绩、痕迹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全县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工作进度要求的严格实施问责,对工作不力,由工作人员主管原因造成工作滞后,未按期完成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相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记入干部个人或单位“痕迹档案”。对工作出色,取得较好成绩的干部,将取得成绩记入个人“实绩档案”。2017年,追赶超越办对我县在脱贫攻坚、高速路建设、安全维稳、追赶超越、创建工作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92名同志建立了“个人实绩档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5个单位、6名同志分别建立了“集体痕迹档案”和“个人痕迹档案”。这种组织部门与督查考核部门联动、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做法,形成了工作推进和干部素质提高的“双动力”,有力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的推进和落实。
      三是坚持督查与调研相结合。在督促工作进度的同时,注重从深层次上考虑问题,对制约工作进展的难点问题以及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督查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全面、客观、翔实的“第一手材料”。2018年截止6月,县政府已组织各类专项督查30余次,起草调研类督查专报11期,下发督查通报7期,有效地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于督查工作措施有力,对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市排名第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市排名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全市排名第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三。2018年一季度,我县生产总值(GDP)增速全市排名第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全市排名第二、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全市排名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全市排名第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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