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市地税局、国税局加强部门协作,推行“三个联合”。一是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根据缴纳的主体税种,只需在一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是联合评定信用等级。国、地税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办法,加强在评估、审定、公告等环节上的相互协调,确保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严肃性;三是联合进行税务检查。国、地税部门年初通过协商确定了部分联合检查重点,建立检查情况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税务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检查效率,避免重复检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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