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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始终坚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8-147278 发布日期 2018-05-30 15:26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旬阳县始终坚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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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县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始终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鲁某不服旬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一案。该局副局长杜方庆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交警大队十余名民警参加旁听庭审。庭审前,为组织好出庭应诉工作,旬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召集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研究案情,为庭审活动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委托代理人与原告围绕案件事实、办案程序、适用法律及争论焦点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工作,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的进行质证、反驳,有力维护了执法权威。
  近年来,旬阳县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法治思维的养成和对依法行政的重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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