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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7-13937 发布日期 2007-12-18 17:28
来源 安康市财政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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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预算单位:
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 市级200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更加规范、科学、准确地编制好市级2008年度部门预算,提高市级预算编制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0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改革预算分配机制,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完善公用经费预算定额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
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围、事业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收入、支出预算。
(二)公共财政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厉行节俭,优先保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重点保障基本支出,按轻重缓急顺序,优先安排本部门事业发展中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项目。
(三)追踪问效原则
财政部门将对2008年部门预算项目的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追踪问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审核的重要依据。
(四) 依法理财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职责、预算编制程序、收支范围和内容,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要依法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方向和重点
(一)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我市2008年市级预算安排将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一是严格控制行政性成本过快增长,剔除部分政策性调整因素,基本支出预算要保持“零增长”。二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向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等民生领域倾斜,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通过争取转移支付、增加配套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和中心城市建设投入。五是把民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放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提高财政民生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可能,完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把定员定额体系作为预算编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一是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财政统筹安排力度。
(四)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到财政支出管理中,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尽快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体系。
(五)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严格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严肃预算追加行为。专项和项目经费除防汛、抗旱、救灾、防疫等以外,原则不予追加,对确需安排的支出,必须严格履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
四、预算编制口径
本级部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一)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部门、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投资分红收入、利息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其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反映由财政部门预算内拨款(补助)形成的部门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反映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标准公务费、标准会议费和业务费补差;财政负担的差补经费。
2、部门单位结合2007年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出2008年度各项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数。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要按照收入种类编制到具体项目。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应按各项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逐项编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房租收入等)要全面填报,做到不缺项、少项。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按照罚缴分离的要求由代收机构代缴入库,不得列入单位收入预算用于各项支出。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支出预算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中有定额标准的项目一律按照定额标准计算核定,无定额标准的其他支出需求,要提供有关文件和支出说明。项目支出要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计划排列,项目内容要详实、具体,明确有文件规定和会议纪要的支出项目,要标明文号并附复印件,说明实施计划。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两部分。
⑴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按附表所列项目填列,依照“超编单位按编制人数核定、缺编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的原则和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国家及省市出台的津贴、补贴标准进行编制。计划内长聘人员需有市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的相关批准手续,否则市财政不予安排经费预算。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金按2007年12月份工资表和津补贴发放表填列。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行政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标准及人数、车辆数等进行编制。
①标准公务费支出预算,分别为15000元、6000元、3000元和1500元;②会议费和补差业务费支出预算,暂按上年核定标准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强化、细化项目预算,按照“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原则,不考虑2007年基数,重新测算单位的支出需求,结合预算内外财力统筹安排。按照“单位申报、财政初审、政府审定”的程序办理。部门申报的项目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符合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财政支出方向要求,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和具体支出内容。
3、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要提高对政府采购预算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同步落实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容,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凡是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必须实施政府采购。部门、单位不得进行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政府采购。
五、编报要求
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组织审核工作。
预算编制工作事关2008年市委、市政府重要战略目标任务的实现和部门日常性工作的开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领导一定要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财政改革重点要求,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部门内部要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机制,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努力为预算编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各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如实提供详细的编报说明,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细化编制项目,减少预算追加调整行为,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厉行节俭,从严从紧安排支出预算。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打造节约型政府的要求,增强节俭办事的意识,贯彻各项节约措施,严格控制预算支出的申报规模,主动提出统筹使用结余资金的方案。基本支出预算要从严编制,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人员变化情况要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支出预算要进行充分论证,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要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地衔接起来,统筹兼顾,并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市级财力增长的有限性,确保新增的可用财力重点用于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需求,也为了使预算单位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2008年,财政部门将对部门编报的项目预算实行严格的规模控制。
(三)部门预算编制报送材料要求
2008年我市将试用电子化编报的方法进行预算编报。各部门(单位)要书面报送《2008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草案)》,将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部门预算报表、项目申报文本等材料汇总,以全面反映各部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的情况。各部门、单位于12月24日前将审核汇总的文字说明、预算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对口科室。由各业务科室分别送国资局、工资中心和收费中心审核,财政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12月31日前完成初审任务。
附件: 安康市市级单位2008年部门预算表

安康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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