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爱卫会、市爱卫会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擦亮安康”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和谐、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陕西省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擦亮安康”工作实际,特制定《擦亮安康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各级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市爱卫办,以便进一步修订。联系电话:3210589 附一:擦亮安康基本标准(试行) 附二: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 附三: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试行) 附四:陕西省卫生村标准(试行)
安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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