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通报完成进度比例中的任务基数以“安脱指发【2018】14号”文件为依据,时间截止4月底;2.电力保障中紫阳、平利、镇坪、旬阳、白河5县无户表改造任务;3.产业脱贫新(扩建)经营主体和带动贫困户两项任务各县区均已完成年度计划,不再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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