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岚皋建立三项制度促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作者:曹英忠 陈职 时间:2007-10-11 08:40 来源:中共岚皋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为大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岚皋县立足实际,建立三项制度,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建立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由各党委召开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党委书记就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专题述职,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党委书记、副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集中谈话述职测评结果作为述职测评对象年度考核和任免的重要依据,记入本人档案。当年述职测评结果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委组织部建议县委进行组织处理;连续两年测评结果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县委组织部提请县委予以免职。

    建立党建工作问责制度。问责对象包括各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县直部门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投诉、质问等形式提出问责的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以及各基层党(工)委向下级问责的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基层党(工)委问责内容包括履行工作职责、贯彻方针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处理重大事项等方面。基层党(工)委主要领导问责内容含概工作能力、领导艺术、群众基础、工作实绩等方面。问责程序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执行,通过召开部务会,研究确定问责对象;并向问责对象发出《问责通知书》,限期答复;召开“问责听证会”,听取问责对象处理结果,对成效不明显的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对问责结果实行责任追究,按照问责对象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问责情况纳入个人档案。

    建立组织部长约谈制度。约谈对象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约谈内容包括日常沟通谈话、人事调整谈话、告诫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约谈采用每月一次,遇到重大问题可随时进行约谈。约谈时,根据约谈对象和内容的不同,指定县委组织部相关股室派人参加并做好记录。约谈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汇总并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ak_xfw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