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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专项工作计划
    索引号 719776475/2018-008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5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8〕30号 公开日期: 2018-04-28 15:3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8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安康市2018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018年全市审计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场攻坚战”,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揭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深层次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发展、追赶超越,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保驾护航。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围绕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在审计项目安排中,结合中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精准扶贫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线,加大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力度,进一步增强审计项目安排的整体性和宏观性。
      (二)加大资源整合,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在审计项目安排中,坚持计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行业和专项审计中加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和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提升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效率。
      (三)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监督。在审计项目安排中,依据现有的审计资源状况,突出审计重点,合理确定项目计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审计的灵活性,实现审计全覆盖。
     二、审计项目安排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工作,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密切关注相关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反映“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脱贫和新旧动能转换等情况,聚焦落后产能退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房地产去库存等,以及市委确定的追赶超越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要围绕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绩效是否提高、减税降费是否到位、营改增是否全面推开、阶段性降费政策是否接续等,促进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懒政怠政庸政问题,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政令畅通。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审计局参与,采取上审下或交叉审方式,实行季度跟踪审计。
      时间要求: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以审计厅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
      (二)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增强财政政策有效性、促进依法民主科学理财和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为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关注财政税务等部门预算管理,税收及非税收征收管理,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关注预算执行效果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检查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关注行政运行成本和管理绩效。结合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减税降费、营改增、阶段性降费等政策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市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及整治“四风”的要求,加强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积极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预决算公开和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预决算执行效果和财政绩效水平。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审计局负责安排本级审计工作。
      时间要求:市本级要求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完成时间。
      (三)财政预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财政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将地方政府财政决算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等。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对平利县、旬阳县进行审计,各县区审计局根据工作实际对1至2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在地方政府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抽查,搞准口径、摸清底数、分析结构,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是否存在脱离当地财力、不顾财政约束的无序举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问题,坚决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累积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关注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揭示损失浪费、资金沉淀等问题,从管理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风险化解和效益效率的提高。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要坚决查处,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并跟踪督促、推动问责。其他各项审计也要对相关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市、县区审计局实行上审下或交叉审。
      时间要求: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
      (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开展对省、市、县三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对安居工程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推动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促进安居工程政策落实;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管理,促进提高安居工程资金绩效;揭示重大违纪违法、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促进反腐倡廉;推动解决安居工程体制机制障碍,堵塞制度漏洞,促进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对市本级进行审计,同时对各县区实行上审下或交叉审。
      时间要求: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涉及案件线索事项6月底前完成。
      (六)精准扶贫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我市国定省定贫困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汉滨、紫阳、岚皋、白河等4个深度贫困县区,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运营中存在的资金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六精准”要求落实情况、扶贫任务落实情况、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改善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及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精准扶贫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取得实效。
      组织方式:除省审计厅审计宁陕县、岚皋县外,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参与,采用“上审下”方式开展8县区第一季度精准脱贫审计。第三季度组织10县区实行交叉审计。
      时间要求:第一季度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其他季度按审计方案执行。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此项审计工作是全面推开的第一年,要紧扣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要拓宽工作视野,跳出传统资源环境审计的视角局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关联,严肃查处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审计中要探索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进一步研究细化审计评价标准,确保审计评价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要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筹衔接,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委托,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组织方式:按照组织部门委托,结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市、县区审计机关分别安排2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八)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PPP项目管理、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规范发展、确保质量,有步骤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力度,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落地、开展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着力反映投资领域结构不合理、重复建设、绩效低下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监督,提高投资绩效。
     组织方式:市、县区审计机关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安排实施。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贯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发展理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敢于担当,落实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有关方面追责和问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有效制约监督。
     组织方式: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1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区审计局按照同级组织部门委托情况组织实施。(详情见附表)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化企业审计,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本运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和自主创新等情况,严肃查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以及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等违纪违法问题。既要揭示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要提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长决策制度,规范经营管理等治本建议,从体制机制上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焕发活力,提升竞争力。
      组织方式:市审计机关对本级4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审计,县区自行安排。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十一)行政效能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政府审定各单位“三定”方案,检查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主要事项承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能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敢于担当,落实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行。在审计过程中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实现行政效能的审计目标。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市本级审计,然后在全市推广。
     时间要求:根据当年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进度,每季度完成一次。
      (十二)财政收支电子数据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进一步提高财政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数据安全。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市本级、各县区负责本级电子数据采集与整理工作,将整理汇总后的电子数据、承诺书及《数据移交清单》报送市审计局电子数据科。
     时间要求: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8日。今后每年1月报送上年度全年财政收支数据,7月报送本年度上半年财政收支数据。
      (十三)正版软件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加强信息融合,强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巩固扩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再上新台阶。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前完成。
     (十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专项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全面了解和掌握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情况,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通过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底数。
      组织方式:先由各部门对本部门建设管理的信息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市审计局开展审计调查。
     时间要求:2018年4月底前完成。
     (十五)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绩效为重点,持续关注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加强会议费、“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监督,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严格预算约束,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各县区审计局参与并按照省审计厅审计方案要求实施。
      时间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十六)深化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有效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为目标,深化对村级财务收支全覆盖,有重点确定村主任履行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财政各专项资金特别是精准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和效益,关注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组织方式:市级主推、县区主导、镇办主责,具体由镇办财政审计所组织实施,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推进全覆盖审计,2018年实施县区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三分之一的目标。市审计局及村财指导办公室对各县区工作进行指导,对规范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进行调研、开展培训,同时形成全市村财审计综合报告报送市政府。
      时间要求:2018年5月底前完成。
      (十七)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2017年度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着重检查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审计移送处理、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等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情况,积极向本级人大、政府上报审计整改结果。
     组织方式:市、县区审计局自行组织。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八)内部审计指导和抽查
      1.对部门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增强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安排对本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审自查,各部门、各单位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和单位财务电子数据。自查的重点是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结合自查情况和大数据分析情况,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安排审计抽查。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正版软件调查、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调查等,一并纳入调查。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内审自查,按20%比例进行抽查列入审计项目,各县区审计局自行安排。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国有企业内审自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市属企业围绕经营发展、资产负债损益、内部管控、执行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内审自查。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牵头,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将自查报告报市审计局。
     时间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各类审计项目的统筹结合,提高审计效率效果。应在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专项审计中结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和政府性隐性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结合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优化调整审计力量,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充分发挥审计效率效果。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强化审计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要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审深审透,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注重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决策失当,重大管理漏洞,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要注重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寻找案件线索的突破点,以提高审计在反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综合利用审计成果,从宏观、全局的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在“点”上着眼,“线”上深入,“面”上提炼,争取每个项目都有信息要点,重要项目要出成果。
      (三)查处揭露问题与推动改革、鼓励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在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同时,关注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对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结构性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绩效提高等体制机制性问题要及时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要注重保护改革发展中的创新行为,对突破原有制度或规定,但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鼓励,积极促进规范和完善制度,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和定期报送机制,要把数据采集作为重要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持续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业务数据大集中,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连续性、时效性。要强化数据管理,规范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存储、使用、备份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数据安全。要积极探索数据共享的方式和途径,提高数据应用的便捷性,增强审计人员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数据的有效运用,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的能力,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附件:安康市2018年审计(调查)项目计划总表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8〕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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