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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8-008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4日
    文号 安政办发〔2018〕29号 公开日期: 2018-04-25 17:05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五新”战略部署,奋力实现超越目标,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任务,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制度》《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问效问责办法》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言出必行,狠抓落实。各承诺单位要充分发扬“五个一流”的作风,将公开承诺事项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逐项制定推进计划,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部门、科室和人员,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干字当头、攻坚克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承诺任务。
      二、按月报告,准确详实。各承诺单位要按照公开承诺事项进展情况“月报制”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从2018年4月份起,各承诺单位在每月底前将当月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公文平台)。报送材料必须简明扼要、不漏项,项目类进展情况要说明形象进度,已完成的要报送印证资料,未按时间节点达到进度要求的要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计划。
      三、跟踪督办,信赏必罚。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政务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按照“按月督查、季度通报、半年小结、年底考核”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作用,通过现场督查、联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承诺事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公开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对不重视、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承诺单位进行公开点名通报批评并提请市政府进行问责,多措并举促进承诺事项落实。年底,市政府督查室要结合全年督查督办、问效问责情况形成督查意见报市考核办,市考核办将根据督查意见进行考核、赋分。

      附件: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rar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8〕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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