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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城区启用“电子警察”:自2007年9月20日试运行,10月6日正式启用

    作者:王铁石 时间:2007-09-20 10:42 来源:安康政法网 字号: 打印

    9月19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07年10月6日起,在安康城区启用电子警察管理系统。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帮华向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人士介绍、通报了“电子警察”系统工程建设情况和运行方式、管理内容。
    建设城市电子警察系统是公安部确定的“3111”社会技防工程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科技强警,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安康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市区公安机关与安康电信公司密切合作,抓紧施工进度,止9月15日,安康城区道路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全面竣工。
    系统运行后,将对安康城区内的道路交通情况、社会治安实施24小时全天候自动不间断监控和管理,对于在城区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系统将通过自动抓拍和人工监控抓拍方式,锁定交通违法车辆,系统自动上报相关资料,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车辆)予以处罚。
    据了解,为方便违法当事人(车主)查询违法(违规)记录,公安机关公别在汉滨交警大队、江南中队和汉滨工商银行营业部设置3处交通违法查询系统。当事人可及时查询并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交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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