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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开展诗歌朗诵活动 助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

    作者:王化东 侯云萍 时间:2018-04-03 09:06 来源:安康市司法局 字号: 打印

      三月是一首诗,一首浓情的诗。在这万物吐绿的季节里,3月30日下午,安康市司法局在机关二楼会议室举办“诗之春”诗歌朗诵会,以强化文明机关建设,提高文明素养,加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搭建展示风采的舞台。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部分法律工作者参加了此次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弋荣主持会议。
      活动采用诗歌朗诵的形式,以颂春咏春和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现场气氛热烈,15名朗诵者声情并茂地诵读了《我的南方和北方》、朱自清《春》、《陈情表》、《洛神赋》、《读中国》等经典诗文。在优美的旋律里,在一幅幅赏心悦目的美景中,朗诵者情绪饱满、精神昂扬,时而深邃婉转,时而激情澎湃,用真挚的感情完美诠释了中国古今诗文的沉淀与瑰丽,抒发了对祖国、对生活、对生命和对司法行政事业的热情和挚爱,带领大家在诗文的海洋和感动中度过一个浪漫的明媚春日。
      活动中局领导指出,诗歌朗诵活动是丰富文明单位创建载体、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平台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有力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法律工作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凝心聚力,形成合力;要团结一心,共同推进;要挖掘典型,广泛宣传,让文明创建成为发展司法行政事业源源不断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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