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康 市 卫 生 局
公 告
近期,我市部分乡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由于群众对洪涝灾区食品卫生知识匮乏,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加之夏秋季本身就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现公告如下:
1、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洗手,接触生肉、生禽等原料后也要洗净双手。
2、加强饮用水消毒,不饮用生水。
3、不食用被水浸泡过的食物,不食用被水浸泡严重发霉的粮食,不加工和食用死因不明的畜禽和水产品,不食用野生蘑菇,不食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食用来源不明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
4、现场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尽快食用。剩菜剩饭必须重新加热,方可食用。
5、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不混用刀具和案板等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6、凉菜现吃现做;制作凉菜原料应新鲜、卫生;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烫干净。
7、尽量避免在简易住处集中供餐,不要购买和食用摊贩销售的未包装的熟肉和冷荤菜。
8、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要做好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9、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二OO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