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康市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5月4日对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组织实施的安康市汉江大剧院“三通一平”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出具审计结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报审的安康市汉江大剧院“三通一平”工程结算项目,2015年8月18日,经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安康汉江大剧院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改社会〔2015〕573号)进行批复,同意该项目进行下步初步设计。2016年2月22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以《关于对安康汉江大剧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社会〔2016〕101号)对该项目作了最终批复。认定项目总投资36085.0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总建筑面积497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150㎡,地下建筑面积26593㎡;主剧场设计1200座,五彩设升降台;小剧场设计323座,剧院观众总座位1523个。该项目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本次报审土方平衡工程,为整体工程的场地整理平衡。工程于2015年12月4日进行公开招标,咸阳新达房屋建设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5年12月30日签订合同,合同价款4,356,558.67元,合同工期90天。该工程已于2016年6月23日竣工验收。实际完成建安投资468万元。
二、建设工程审计情况
本次建安工程结算报审造价469万元,审定建安工程造价为467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3万元,主要如下:
1.签证部分,清单序号3土(石)方回填,按原投标预算进行调整;
2.签证部分,清单序号1挖淤泥、流砂,子目套取有误;清单序号2中余方弃置,重复记取。
对上述问题,安康市审计局依法出局了审计报告。对审计中查出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审计建议建设单位在结算时应予以扣减。
三、结算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处理和建议
(一)多计工程价款。依据国家审计署、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之规定,对审计中查出的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扣减。
(二)本项目砂(砾)回填方量,由于施工现场为两个参建单位,土方平衡由咸阳新达房屋建设公司施工,主体工程由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土方平衡工作量完成后,主体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中,将基础梁、集中坑、工作承台、电梯坑开挖的多余土方填入到咸阳新达房屋建设公司施工完成的土方回填场地中,审计过程中,两方施工单位各自述说情况不一致,审计只能以竣工施工图及现场测量,重新计算审定。此问题说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把关、监督存在管理缺位。建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从此问题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防止责任不清,造成事后工程结算相互扯皮情况。
(三)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开挖土方为咸阳新达房屋建设公司回填土的,应在后期主体工程结算中扣除材料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十分重视,对核减工程造价的问题,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分别进行签章确认,并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工程价款结算;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认真总结经验,防止今后违纪违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