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种类或名称:废水、废气、固废。
排污数量(年): 1.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有COD、 BOD5 、PH、SS、油脂、悬浮物等;废水严禁外排,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主要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年产生量分别为327000t、319.4t、2074t,有机可燃气体经焚烧系统焚烧后,排放量分别为47.7t、319.4t、0.71t、1457t。
3.固废:主要污染物有废收尘袋子、污水站污泥、包装袋、工业废油、废石。年产生量分别为1t、8t、3t、5t、351000 t。
超标超总量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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