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社会救助 > 正文内容

    安康市社会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三季度)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17278 发布日期 2017-10-23 15:00
    来源
    内容概述 安康市社会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三季度)
    【字体: 分享:

      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农村低保政策
      (一)享受对象条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3015元且符合当地低保规定条件的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力,没有自我发展能力,目前能够确定脱贫攻坚期内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且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规定条件的家庭)(建档立卡,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二)补助(贴)标准:分档补差
      (三)申办流程:向镇(办)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镇(办)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县(区)民政局组织抽查、公示、审批。
      截止2017年9月底,我市2017年度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015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465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17321人,支出资金32043.76万元;城市低保保障人数29061人,支出资金10179.5万元。
      二、五保供养政策
      (一)享受对象条件:年老、残疾或未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二)补助(贴)标准:集中供养年5800元;分散供养年5300元。
      (三)申办流程:本人向镇(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办)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镇(办)人民政府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发放。
      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38289人,支出五保供养金20855.77万元。
      医疗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享受对象条件:1、基本医疗住院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低保标准1.5倍,含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2、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低保标准1.5倍,含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因病致贫对象。
      (二)补助(贴)标准:1、救助标准: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不高于1.8万元;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按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2万元不高于1.4万元。
      2、救助标准: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不高于3.9万;低收入救助对象、特定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2.6万元;因病致贫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不高于1.9万元。
      (三)申办流程:
      1、五保、低保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一站式”结算,其他对象或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持相关材料在镇(办)政府申请,镇(办)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并公示。
      2、五保、低保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一站式”结算,其他对象或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持相关材料在镇(办)政府申请,镇(办)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并公示。
      截止2017年9月底,我市2017年度全市医疗救助88006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75.25万元。
      临时救助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享受对象条件: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县级政府规定的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二)补助(贴)标准:原则上按当地1至6个月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65元/人·月)由县区民政局确定。
      (三)申办流程:向镇(办)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镇(办)人民政府受理、初审、公示→县(区)民政局审批公示。
      截止2017年9月底,2017年度全市临时救助27359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364.28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杨雯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