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地税直属分局依托全市干部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契机,通过思想教育求“深”、作风整治求“准”、建章立制求“实”、监督考核求“严”等“四求”措施,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规范内部管理,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积极构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是思想教育求“深”。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专题剖析会、干部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传达全市地税系统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推进会精神,认真学习省、市局和市纪委有关机关作风纪律和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等各个方面文件规定。要求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无小事”,切实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对近期市纪委通报的12起为政不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根源,对号入座,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改进工作生活中的作风问题,切实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作风整治求“准”。针对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该局成立税风税纪纠察队,由局领导带队对干部税收执法、出勤着装、纳税服务、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查结果与绩效考评和年终奖励直接挂钩,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责令违规违纪人员限期整改,着力解决作风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今年以来,该局已开展不定期巡查5次,通报批评办税大厅工作人员上班迟到2人次。
三是建章立制求“实”。按照操作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工作人员实际,及时制定了《市直分局“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先后修订完善了经费财务管理、内务管理、请销假管理、提醒谈话等制度;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出勤纪律、服务纪律、公车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守纪律懂规矩,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管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履行职责能力。
四是监督考核求“严”。不断加强与市局、市纪委、组织人事、舆情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对发现存在有作风纪律、为政不为“四不为”以及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影响地税形象等突出问题,将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问责实施办法》进行问责和严肃处理,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结合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科学设定作风建设考核指标,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作风建设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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