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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连获省级表彰

    作者:阮班艳 杨勇 时间:2017-09-13 08:58 来源:白河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2016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先进集体”和“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省司法厅对全省116个市、县区2016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了抽查,从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抽取1200余份法律援助案卷,组织执业律师、专家学者和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组成评查组,通过查阅案卷、量化打分、电话回访受援人等形式,按照百分考核标准进行了统一评查。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抽查中得到了高度评价,被授予“2016年度全省法律援助质量抽查优秀单位”荣誉称号。近期,该中心再获殊荣,在省司法厅开展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又被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认真抓好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网络,在各镇、村(社区)成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并配备有法律援助联络员,逐步拓宽、完善群众申请渠道。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以及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监督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管理,每年组织对全县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了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援助案件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做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维护了一大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承办的“为百名农民工讨薪近百万”“为八询老人撑起一面天”等4个案例曾被评为全省十佳或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该中心还先后获得“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县级政法先进单位、市级和省级“敬老文明单位”等荣誉。
      据不完全统计,白河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已累计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6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630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近年来案件承办数量逐年增长,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25余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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