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审计局关于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镇、燎原乡重点防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12427 发布日期 2017-07-13 15:30
来源 安康市审计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审计局关于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镇、燎原乡重点防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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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镇、燎原乡重点防洪工程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在紫阳县水利局、紫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镇、燎原乡重点防洪工程工程基本情况
  2012年《陕西省水利厅关于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乡、燎原乡重点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2】697号)批复该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紫阳县红椿、东木两乡镇重点段防洪工程新修提防3104米,排涝涵管1处、下河踏步12处。核定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481.65万元, 2013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2014年12月8日陕西省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4】481号文件《关于紫阳县渚河红椿镇、东木乡、燎原乡重点段防洪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由于红椿镇原设计新修提防紫阳县政府结合土地整理项目已修建,为避免重复建设,红椿镇项目变更为新增木瓜园新修提防664.3米,红椿镇右岸2标段下游新建提防338米。原投资不变。
  工程主体于2014年3月10日完工后,法人组织了工程验收,于2014年3月24日、10月10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地质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西安理工大学检测中心进行了分布及单位工程验收。2014年11月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了质量验收报告,确定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二、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本项目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23,806,436.28元(含临时工程、待摊投资),经审计,审定金额为22,808,660.48元,核减977,775.80元,核减率为4.2%(详见附表)。
  该项目计划投资2481.65万元(含地方自筹解决征地拆迁补偿103.7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2377.87万元。截止审计期实际到位资金2020万元(省拨资金),实际完成投资总额2280.87万元,项目欠款260.87万元,项目投资结余9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紫阳县水利局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中小河流建设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引入了第三方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各标段都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项目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项目完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效益评价。项目实施中,也存在施工企业结算多报工程量、结算资料不规范、招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企业报送结算时多报工程量、多计材料价差和部分认价不规范,多计工程造价977,775.80元。
   (二) 紫阳县水利局、紫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公室在监理招标中管理不到位,监理中标价高于预算价99,000.00元。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在Ⅱ标段(红椿镇木瓜园、下街头新建提防)项目变更未批准前就实施了该项目。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施工企业结算多报工程价款严格按本次审计结果结算并调整相关账务;对在监理招标中管理不到位,监理中标价高于预算价99,000.00元的问题,要求紫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公室今后应加强招标管理工作,积极发挥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方案应认真审核,通过合理的招标方案,选中报价合理、服务好的监理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在项目变更未批准前就实施了该项目问题,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监督管理,特别是有关招投标条件制定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和合法。 (二)加强建设项目概预算前期评审和招标最高限价审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做好项目建设的预算评审,确保国家建设项目执行中不突破,同时,对各工程最高限价进行审计,确保限价设置准确合理,为后期决算审计打下基础。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紫阳县水利局、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成因,就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意见。
  一、针对工程量多计问题,项目法人机构制定了中小河流决算预审制度。
  二、加强项目前期管理,甄选业务能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发挥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三、严格实行工程变更手续申报程序。我们将以此审计为契机,组织法人机构一班人马认真学习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和条例,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到先变更后施工。
  四、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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