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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管局(创建办):实施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提升创建“加速度”

    作者:郭丽娜 时间:2017-08-09 08:35 来源:市双创办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大市容环卫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促进我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市双创办通过实施《安康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试行)》,提升创建“加速度”,助推创建工作。
       据悉,本办法主要依据《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安康市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双创民生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55号),重点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集贸市场、环卫设施、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业小区环境秩序常态化管理和“门前四包”等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日巡查、月考核的方式对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考核,并建立考核记录和台帐,每月初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被考核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督办,对拒不整改的在市级媒体曝光、进行问责、扣分,并对考核结果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对连续2个月考核为差的单位年终双创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实施双创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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