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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七项措施建立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

    作者:魏欣 时间:2017-07-28 08:52 来源:平利县 字号: 打印

      5月份以来,平利县纪委对照上级信访举报及案件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时限,迅速整改,强化整改措施,夯实整改责任,建立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监督执纪顺利进行。
      一是制定《平利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在初核方案中,增加执纪审查安全的内容;三是每个问题线索初核组明确一名安全员,并在主办人审批表中明确;四是明确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包案领导负执纪审查安全领导责任;五是成立临时党支部。鉴于该县审查组一般只有二人组成,临时党支部书记由包案领导担任。同时,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案件借用人员手续,实行一案一借;六是实行“走读式”谈话审批备案制度;七是落实好手递手交接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协调,保障审查组用车,审查组负责将谈话对象手递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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