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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林业局专题研究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5-23 16:49 来源:市林业局 字号: 打印

    为认真履行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和岚河河长联系单位职责,日前,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邹成燕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学习传达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全面深化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重要举措,市林业局全体领导和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确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邹成燕任组长,副局长、化龙山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陈庆,副局长邢新满为责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林政科、造林科、计财科、市天保中心、市林技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林业局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科,由林政科科长及市天保中心副主任、综合科科长分别任办公室主任和责任副主任,并充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二是制订方案计划。由造林科负责,市天保中心配合抓紧制定全市河湖沿岸绿化、堤防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总体方案,全面推进全市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湿地修复工作。制订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职责和督查措施并报市河长办。三是开展实地调研。加强与市河长办、岚皋县、汉滨区以及岚河沿途各镇的衔接联系,掌握流域动态。组织力量对岚河基本情况、河长制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一河一策措施落实等进行调研。四是筹备座谈会议。积极向岚河市级河长汇报,组织召开岚河流域各级河长座谈会,落实责任,解决问题,协调处理流域内发生的影响水安全事件。五是强化巡护管理。加强全市河流湿地、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工作,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积极开展巡查防护,严厉打击乱挖滥采、乱征乱建行为。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以及林业部门在“河长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全社会保护河流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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