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政府下发《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工厂,推进先业后搬,实现搬迁群众稳定就业。一是降低准入门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先建厂后证照的思路,最大限度地放宽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助推这一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全市迅速发展壮大。二是加大资金扶持,要求各级财政、人社、扶贫、国土、商务等部门要综合运用创新创业资金和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全力支持社区工厂建设。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认定为社区工厂、属于首次创业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被评为省、市、县级就地就近就业示范基地或就业扶贫基地的,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三是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培训项目资源,实施移民搬迁群众“照单培训”,确保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凡参加集中技能培训的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凡是开展新型学徒制技能培训的,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四是加强融资服务,社区工厂需要申请贷款时,最高限度予以贴息。对提供担保有困难的,每招用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或残疾人,县区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可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给予授信担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担保贷款可分期偿还。五是落实税费减免,对社区工厂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全覆盖。
通过系列政策扶持,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发展社区工厂300家以上,吸纳就业2万人以上,累计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1万人以上,实现年产值15亿元以上,力争每一个移民搬迁社区或农村人口集中区都有1家以上的社区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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