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调换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1〕7号)文件,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现将2016年度中心城市规划区内,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调换安置房综合造价确定通知如下:
说明: 1.此价为指导价,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建造成本上调<5%; 2.此价不含楼面地价和小区配套造价; 3.此价为均价,不含楼层调节; 4.此价含建设工程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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