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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旬阳:“党员集中活动日”助推组织生活常态长效

    作者:刘宗广 刘呈华 龚泽康 时间:2017-05-09 09:38 来源:旬阳县 字号: 打印

      旬阳县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实行“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助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长效。
      建强机制,压实责任。县上全面推行“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以党委为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日子好记、方便活动的原则,每月固定一天时间作为支部党员集中活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传统民俗节日可顺延。要求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所联党支部“党员集中活动日”,全程精准指导和监督抓好工作落实。目前,全县有28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595名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了分管部门、联系党支部的“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
      突出重点,丰富载体。“党员集中活动日”主题突出,采取“3+X模式”,把“开展学习教育、规范组织生活、研究落实工作”等3项工作,作为各党支部规定动作。同时要求结合实际,创新设计自选内容,提高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活动实效。在农村,围绕脱贫攻坚、新民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等,组织广大党员深入村组,向农户宣传移风易俗新规、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政策、普及环保知识;在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深入到居住社区、双创片区、脱贫攻坚所联村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每月集中固定一天,利用早晚、歇工等时间灵活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严督重考,强化保障。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各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核。各党委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线上督查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情况,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切实保证“党员集中活动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将“党员集中活动日”开展情况纳入县对镇、镇对村(社区)、单位党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党员参加“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纳入百分积分制管理,积分结果与民主评议、评先选优等直接挂钩,有效调动和激发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党员集中活动日”规范、有序、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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