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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作者:姜雪 时间:2017-05-05 15:05 来源:市安监局 【字体:

  为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做好龙舟节及汛期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和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省、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市安委会下发了《安康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本次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要求,各县区、市直行业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展开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治理和消除隐患,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各相关部门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市县上下联动”的要求,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施工、工企业生产、特种设备、学校、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企业自查、各行业管理部门专项检查、安委会组织专家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对非法违法问题实行联合执法铁腕打击。
  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长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责任,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方法,抽调懂业务的领导、干部组成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实行对标检查,严格对照有关行业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狠抓安全生产隐患大整治,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求市县区安委办组织督查和抽查,对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情况信息,确保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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