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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四项措施保护汉江水质安全

    作者:马太春 时间:2007-06-14 11:24 来源:白河县政府信息网 字号: 打印

    白河县把保护汉江水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年初人代会上提出了汉江水质达到Ⅱ类水平的目标,并采取四项措施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一是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辖区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对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坚持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严把国家产业政策关,主动介入项目前期工作,从严审查,做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有效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同时,不断拓宽建设项目的管理领域,着力推动区域性和流域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三是开展整顿治理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源地、黄姜加工企业、矿山采选、化工、冶炼、建材等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汉江水质安全;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噪声扰民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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