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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地税稽查局“四个加强”提升稽查效能

    作者:王玲玲 时间:2017-03-20 16:51 来源: 字号: 打印

      一是加强征管和稽查协作。选案部门有效利用数据管税平台,及时掌握纳税人管理信息和相关纳税资料,确定检查线索和检查重点,有力提升稽查选案精准度。
      二是加强税企双向沟通,在检查结束后向被稽查对象书面反馈初步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并针对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和涉税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将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是加强检查反馈机制,充分利用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向征管单位做出书面稽查建议书,同时定期召开征管稽查联席会议,分析查找征管漏洞,并在数据管税平台中对相应的风险点进行情况反馈,强化以查促管职能。 
      四是加强稽查结果的增值利用。审理部门将定期查结案件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分行业进行涉税违法行为手段、特点及成因的分析,对检查结果进行区域性、阶段性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切实提升税收稽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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