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盐务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05938 发布日期 2017-03-16 10:16
来源 安康市盐务管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盐务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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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盐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一年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职能,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依法公开。
  为实现信息尽量公开,又符合保密规定,我局按照《保密法》的有关条例,研究制订了信息审查程序,在拟发布、公开信息时,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然后由分管领导把关,最后送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对外公开,保证信息有质量、有价值、不泄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安康日报》等多种媒体公开信息,及时公布政策法规、“三公经费”、预决算等社会关切的信息,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报送信息。全年利用盐业网站主动对外公开信息109条,其中行业动态87条、党委工作2条、政务公开4条、政策法规2条、领导讲话1条、盐文化13条。被省局网站采用55篇,市政府网站采用52篇,市纪委网站采用18篇,先锋网采用4篇,机关党建采用10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对本部门有关政府处处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局没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发生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公开内容有待充实。2017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注重政策学习,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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