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专题文章>政府网站建设 > 正文内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01 15:36 来源:陕西省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的通知》(国办函〔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普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内容。普查对象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普查内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服务内容、服务实效和监督考核等,涵盖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政务移动客户端、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服务渠道。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对普查内容、方式和时间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按期完成任务。省政府政务公开办要统筹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体系普查工作。
      三、请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于3月17日前将本市和所辖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体系调查表》(下载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zhuti/jjhlw_zwfw/zlxz/index.htm)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确定1名负责同志和1名联系人负责普查工作,3月10日前将人员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省政府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张 赫  陈宏燕
      联系电话:029—63912320
      邮箱:bgtzwgkb@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屈孝旭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