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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通知简报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05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3月09日
    文号 安政发〔2017〕10号 公开日期: 2017-03-13 17:0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安康市201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现结合实际制定 2017 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反腐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惩防体系,严明纪律规矩,狠抓政风行风建设,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1.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精减会议文件,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紧盯“四风”“五股歪风”新形式、新动向,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大操大办、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问题,对执行纪律规定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干部存在的“中梗阻”现象。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切实减少监管部门的寻租行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3.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安康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对于贯彻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追赶超越、脱贫攻坚工作推动滞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和公开承诺事项落实不积极主动,干部状态萎靡、作风漂浮、慵懒不勤、效能低下,不服从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将政府权力部门化、公共权力私人化,影响政令畅通的,坚决实施问责追究。
      4.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取消、承接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等工作,实现“接得住、管得好、办得规范”。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强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无缝衔接”,确保权责一致。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领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管理作用。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抓好市、县(区)、镇(办)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完善覆盖全市、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要求,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两学一做”,大力倡导“马上就办”“事不过夜”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确保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大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脱贫攻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房屋土地征收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畅通政府网站、网上信访、市长信箱、安康发布等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提高时效性。重视网民意见,善于在媒体监督下工作,善于运用媒体了解社情民意、发现矛盾问题、引导社会情绪、推动改革发展。
      7.严管资源资产资金。加快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全进”原则,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房产交易、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纳入政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盘活国有资产,扩大财政收益。严格执行审计、会计制度,完善现金、票据管理制度,对大额现金异常流动进行跟踪监测,防止国有资源资产资金流失。
      8.强化投资项目管理。围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有效、合理地使用政府投资。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建立项目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投资等有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程序报相关审批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坚决杜绝“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项目管理职能部门要带头执行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全力为项目建设做好服务;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越权、越位审批等违反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的行为发生。
     9.狠抓廉政风险防控。全面落实中省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政府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深入落实中省市关于机关后勤事务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公车、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把好重点领域、锁住关键环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推进巡察、审计全覆盖。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切实保障政府工作人员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合理收入和应有待遇,努力形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
      10.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政执法、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于顽固不化、执迷不悟的,坚决予以问责追究,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保障措施
      1.夯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发展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及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把主体责任作为份内职责,进一步落实“四个亲自”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牢记党内职务,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工作,又带好队伍。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细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府各部门监察机构,要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加强内部监管。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推进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加强廉政工作评估,对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政府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守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学习廉政勤政典型,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自律能力。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树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约束,决不允许有特例、搞特权。

     4.严肃督办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切实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督促各级政府及部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结合《安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安康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严肃予以问责追究,并在全市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三项机制”,公正对待干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失误偏差和无意之过,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

    公文PDF原文:安政发〔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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