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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深化“统派直管”改革 提升专责监督能力

    作者:陈立 刘松 时间:2017-03-01 08:53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2013年8月以来,岚皋针对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组织人员偏少、监督力量分散以及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行“统派直管”改革。针对“统派直管”改革运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县不断探索好的做法、机制,通过推进规范化、拓展监督载体、提升业务能力等措施,深化改革成果,全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推进规范化建设,增强工作动力。针对“统派直管”后纪检组的部分工作职责不易明晰到岗、工作标准不易量化到点、工作考核不易具体到人等问题,积极推行了派驻监督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实践,对派驻监督系列制度进行了删、改、废、立,形成了以“两个意见”为主线、“九项制度”为核心内容、“四个办法”为保障措施的派驻监督工作规范。主要是删繁就简,使其好操作、好检查、好考核,配合“全员考核办法”的实施,保证制度落实。
      拓展监督载体,挖掘派、驻、专的优势。针对各纪检组收归纪委统一管理后对归口单位“贴身监督”不足、日常监督精力有限等问题,通过不断厘清派驻机构和归口单位关系,监督夯实归口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设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探索执纪执法“联动1+1”等实时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归口单位与派驻纪检组日常衔接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派驻纪检组到各归口单位专题宣讲、轮流坐班、驻点巡查等监督方式,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立体监督格局。
      提升业务能力,加大交流培养力度。针对派驻纪检组干部知识结构不合理、流动不畅和出路担忧等问题,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常态化、全员化,建立完善纪检干部组织关怀、梯次培养机制,先后选拔10名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派驻纪检组,调整了3名纪检组干部到机关工作,2名干部到部门任职,增强了队伍生机活力。
      2015年以来,县纪委6个“统派直管”纪检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初核各类问题线索267件,立案81件,移送司法机关4案4人。累计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220余场次,开展明察暗访80余批次,参加和列席部门重要会议320余场次,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190余件,通过警示提醒、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113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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