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开展

    作者:李竹 时间:2016-11-29 09:32 来源:市工信局 字号: 打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安发﹝2015﹞8号)和9月5日市属企业监管工作移交会议精神,摸清企业国有资产“家底”,核实资产数额,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市国资委组织市政府授权统一监管的1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11月21日,市国资委召开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市国资委主任许启政讲话时强调,各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时保质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如实反映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瞒报、不虚报,摸清移交企业“家底”,评估企业资产质量,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总工程师汪学军要求各企业,一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当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准确把握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定位;三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清产核资的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及软件操作作了具体讲解。
      会前,市国资委为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由主任许启政任组长,总工程师汪学军任副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向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迅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市国资委,并在省、市内统一公开选聘4家中介机构,委托其参与相关企业的清产核资审计。
      目前,各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已相继完成领导机构设立和工作方案制定。4家中介机构也已全部进入企业,指导企业开展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工作。各企业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等主体工作将于12月20日前完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张子怡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