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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康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6-029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年11月25日 |
文号 | 安政函〔2016〕171 号 | 公开日期: | 2016-11-25 17:36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康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安康果酒酿造技艺”等两大类7 个项目列入安康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安康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7个)
传统制作技艺类(6个)
安康果酒酿造技艺 申报单位:白河县文化馆
石泉县文化馆
旬阳县文化馆
民间铁器制作技艺 申报单位:旬阳县文化馆
石泉鼓气馍制作技艺 申报单位:石泉县文化馆
石泉跑马灯制作技艺 申报单位:石泉县文化馆
石泉红豆腐制作技艺 申报单位:石泉县文化馆
石泉柚子功效茶制作技艺 申报单位:石泉县文化馆
民俗类(1个)
石泉庖汤会 申报单位:石泉县文化馆
公文PDF原文:安政函〔2016〕1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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