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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暨建立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719776475/2016-028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文号 安政办函〔2016〕264 号 公开日期: 2016-11-17 14:20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暨建立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和企业减负工作机制,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邦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尚伟 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
      成 员:许启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李大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陈友随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张 涛 市金融办主任
          马 勇 市财政局局长
          萧 诚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袁 庆 市委组织部市非公党工委副书记
          刘全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创业就业局局长
          李仰伦 市发改委市节能监测监察服务中心主任
          刘安琴 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
          黄自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阮英斗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兆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鲁延柱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国利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郝江山 市质监局总检验师
          李德政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 艳 市统计局副局长
          卢 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
          金振国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蔡 军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刘晓涛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屈 波 人民银行安康中心支行副行长
          敖金红 安康银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启政兼任,副主任由卢浩、周仕成兼任。
      二、建立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总召集人:何邦军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刘福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政务中心主任
           许启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成  员:卢 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
           杨克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薛同新 市编委办副主任
           曾孔瑞 市发改委(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
           雷绍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仕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兆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广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国利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伍胜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金振国 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蔡 军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敖金红 安康银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启政兼任,副主任由卢浩兼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决策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全市企业减负工作重点问题,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企业减负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负担调查、政策宣传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相关要求
      市工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企业减负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6〕2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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