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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出台旅游脱贫政策带动贫困户增收

    作者:张莹 郑伟 时间:2016-11-14 10:18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岚皋县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确保扶贫工作多措并举有效开展,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国家“五个一批”、省上“七个一批”的基础上,增加了“旅游脱贫一批”的工作内容,探索实施“围绕精品景区建设带动就业脱贫一批、围绕健全乡村旅游要素脱贫一批、围绕旅游商品研销脱贫一批”的“三个一批”模式,形成该县“八个一批”全方位、立体化有效助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越线的新局面。
      岚皋县在旅游扶贫工作中主要通过鼓励扶持农民从事涉旅生产,包括发展特色养殖、特色种植以及特色产品、工艺品加工,到景区、景点、农家乐、农家宾馆售卖,以增加家庭收入,另外通过到涉旅企业务工从而尽快脱贫。
      为将鼓励落到实处,该县出台系列旅游脱贫政策。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考取导游资格证的,凭导游资格证,县文广旅游局一次性奖现金3000元。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开办农家乐(农家旅馆),其功能与配置达到“巴山人家”农家乐要求的,经文广旅游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每户限奖励一次)。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创菜品(小吃)在县级以上评选活动中或在相关媒体获得名次和荣誉的,凭相关证书奖励1000元(每种菜品、小吃限奖励一次)。四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涉旅企业连续务工,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的,凭用人单位证明和最近三个月工资清单,县文广旅游局按2000元/人次现金奖励(每人限奖励一次)。
      以上扶持奖励政策都是即时政策,凡满足条件,带上相关资料证明到县文广旅游局,经审核通过都直接予以现金奖励。通过制定这些政策,使得农民参与旅游、发展旅游的积极性得到普遍提高,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摘穷帽的目标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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